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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平等机会及消除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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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书面答覆:

问题:

  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负责执行《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条例》),以消除基於性别、婚姻状况及怀孕而产生的歧视。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平机会接获涉及《条例》的各类别投诉数目和每年的增减变化分别为何;

(二)是否知悉,平机会有否针对不同类别的投诉进行教育、宣传和执法行动,以减少性别歧视;各项行动的成效为何;

(三)是否知悉,平机会及教育局会否调查中学、小学、幼稚园及特殊学校有否制订及执行消除性别歧视(包括性骚扰)的政策,从而知悉有制订政策的学校的数目、名称及实施该政策的情况;若学校未有制订有关政策,教育局会如何跟进;一旦在教育机构内发生性别歧视或性骚扰事件,教育局的角色和责任为何;

(四)是否知悉,平机会及教育局会否就各教育机构使用教育局发出的防止性骚扰政策纲要的情况及使用率进行调查;

(五)鉴於香港仍未就《条例》制订教育实务守则,是否知悉平机会及教育局会否跟进制订该守则的时间表;

(六)教育局会否考虑将性别平等及防止性骚扰列为师资及校长培训课程中的必修科目;及

(七)有否调查并检讨公众对性别歧视的认知;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在过去三年,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根据《性别歧视条例》(《条例》)处理的投诉分别有三百四十四宗、三百零三宗及二百六十二宗,数字整体上有所下降,而其中与怀孕歧视有关的投诉,约占百分之五十。有关数字及增减变化详见附表。

(二)就《条例》而言,平机会最常处理的投诉个案包括怀孕歧视、其他性别歧视,以及性骚扰的个案。为提升市民的性别平等意识,平机会除了根据《条例》处理投诉、调解或进行诉讼,亦会透过不同的渠道进行教育和宣传,包括透过电视节目、电台节目、互联网及刊物向普罗大众宣扬有关讯息,并重点为中小学、大学、志愿团体、公私营机构及传播媒界等推出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培训、讲座、戏剧表演及展览等。

  成效方面,平机会在其宣传及教育活动中会对参加者进行问卷调查,以评估有关工作的成效。有关调查显示平机会工作的成效相当正面。例如在二○一○及二○一一年,根据平机会的培训活动参加者的调查,有达百分之九十七参加者认同工作间平等机会的理念。

(三)及(四)教育局有提醒学校在制订及检讨政策时,须遵守各条反歧视的法例,更应符合平等机会的原则,避免存有性别或任何形式的歧视。因应《条例》在一九九六年生效,教育局发出通告,促请学校遵守《条例》的规定。在二○○三年,教育局亦就平等机会及消除歧视的原则,发出通告及具体指引。在二○○八年,因应《条例》下有关「性骚扰」定义的修订,延伸至包括在教育环境中做出涉及性的行径,教育局相应发出通告,提醒学校注意《条例》修订的内容,并促请学校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包括制定学校政策、设立投诉机制和处理的程序、为师生安排培训/讲座等),以符合法例的要求。

  除了发出通告及指引促请学校按其情况及需要制定有关的校本政策外,教育局人员亦会透过探访、与学校日常接触,或按情况发信,就各项行政事宜向学校提出建议或提醒,包括须在校园内消除性别歧视,并实行有关措施。据该局了解,学校会以不同形式落实防止性别歧视(包括性骚扰)的政策,有部分学校以书面形式制订政策文件;亦有部分学校是透过日常工作(如教职员会议)促请教职员注意《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处理性别歧视(包括性骚扰)投诉的程序。教育局并没有收集有关中学、小学、幼稚园及特殊学校已制订防止性别歧视(包括性骚扰)政策的数目。

  平机会一直有就各反歧视条例下有关教育范畴的工作与教育局联系和合作,致力向学校及师生推广反歧视(包括性别歧视)及平等机会的讯息,包括透过《平机会通讯》、电子通讯及网上专为学校人员而设的「防止校园性骚扰」网站专页等。为加强公众(包括学校)对《条例》的认识,平机会定期举办有关反歧视条例的免费讲座,提高参加者对相关课题的敏感度。平机会也会应学校要求提供不同服务(例如为个别学校举办工作坊),协助学校探讨有关的预防措施及程序等。如学校对反歧视条例或在处理有关个案时有疑问,可寻求平机会协助。

  平机会近年接获於教育范畴发生的性别歧视及性骚扰的情况并不严重,该会没有收集有关中学、小学、幼稚园及特殊学校已制订防止性别歧视(包括性骚扰)政策的数目,或就各教育机构使用防止性骚扰政策纲要的情况及使用率进行调查。

  倘若教育局知悉在教育机构内有性别歧视或性骚扰的情况发生,会向学校了解有关问题及提供协助,如当事人同意,可转介平机会处理。如个案属刑事性质,学校须向警方举报。此外,任何人士都可以就涉及在学校内发生的性别歧视(包括性骚扰)的问题/个案向教育局提出求助或投诉。如事件涉及官立学校教职员,而投诉人及被投诉人双方均为在职公务员或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教育局会根据公务员事务局发出的指引来处理有关个案/投诉。

(五)上文第(三)及(四)部分的答覆已列出在教育范畴推广遵守《条例》的工作,而平机会近年接获於教育范畴发生的性别歧视及性骚扰的情况并不严重。目前平机会未有制订有关教育实务守则的时间表。平机会会继续监察情况,在将来有需要时,会考虑制订教育实务守则。

(六)教育局为提升学校性教育的推行成效(包括性别平等意识及防止性骚扰等议题),经常举办及委托教育机构提供相关的教师专业发展课程,以增进教师在有关范畴及议题方面的知识、技巧和能力。教育局更鼓励完成培训课程的学员与其他教师进行专业分享及交流。此外,由二○○二/○三学年起,教育局要求新入职校长在入职后首两年必须修毕特定的专业发展课程,当中包括邀请平机会人员主讲的「平等机会与教育」课题,有关内容涵盖各类歧视条例的有关资料,包括性别歧视的定义、性骚扰及《条例》的执行等,促使新任校长认识到学校管理工作须避免触犯有关条例并须适当处理。教育局会继续按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向学校人员提供合适的培训课程。

(七)为评估学生对性别定型及性骚扰的态度,平机会於二○一○年十二月委托机构进行「学生对性的态度及对性骚扰的看法之研究」。调查目前在进行当中,预计二○一二年下旬可公布结果。



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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