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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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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一月十日)就引入废物收费以进一步减少都蒥固体废物的谘询文件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环境局局长:刚才我的同事已向新闻界简单介绍今日发表的一份谘询文件,内容是有关废物征费的建议。大家记得在过往一年,其实就废物处理的问题,政府已清楚地说明三个方向,第一是增加回收,令可回收的物种能够避免落入堆填区;第二是采用妥善的方式,包括引入现代化废物处理方式来做;第三就是正本归源,减少废物的制造。减废、回收及妥善处理废物是香港社会整体要面对,以及一起做的工作。

  在过去数年,政府透过不同的政策和措施,香港的回收情况逐步看到很大的进展,由六年前回收率约为40%,直至2010年年底时,我们已看到回收率达到52%。这个回收率在国际城市之间属中上水平。

  在妥善处理废物方面,政府透过工务工程,亦已逐步引入一些不同的现代化方式,包括在屯门曾咀兴建中的污泥处理厂,将来可以把1 000至2 000吨的污泥,无须再落入堆填区,而是透过现代化处理方式予以解决。此外,我们亦已准备立项,在完成环境评估后,希望能够在香港兴建一所现代化的综合废物处理措施,当中包括处理厨余的资源中心等。

  但是香港有一个较为特别的现象,就是在整体城市的垃圾制造量及弃置量,若以人均来说,较我们回收的工作来说,成绩并不是很理想。因为我们现时的人均垃圾制造量仍然较高。

  过往有很多团体和市民大众都提出一个问题,若要进一步在回收及废物妥善处理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减废?可否引入一些其他城市可行的工作,例如在弃置废物时采用收费方式,减少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或每一间企业所产生的废物。

  因此,今次推出的文件是基於过往一段时间中,我们所做了的一些研究工作,包括综观其他不同地方有没有一些可行的收费方式以减少废物产生。在这方面我们归纳为数个主要方向,亦参考了不同的城市,包括一些类近香港的情况所作出的一些分析。我们希望透过今次的谘询,以未来三个月的时间,按照谘询文件中所列举的四个不同模式,以及提到的六至七个不同城市的经验,看看香港能否汇聚一个共识,看看市民大众是否接受以一种收费方式来减少废物的产生。若是如此,究竟采取什么切合香港环境而又实际可行的方式来做这工作。因此,我们希望在未来三个月,可以得到市民及各界的不同意见,就香港在下一步减废、回收及妥善处理废物的工作上,应否踏出新的一步。

记者:局长,现时提出四种收费方式,其实你有没有衡量哪个较为可行?实行起来较为容易?

环境局局长:我们在谘询文件中列举了几种不同的方式,由按量收费,以至采用代数的形式或固定收费等。其实这些方式都已在其他地方确实采用的不同方式。但现时的问题在於香港整体社会必须去想想,不同的方式是否在香港切实可行?是否在香港采用这些方式来实行?以及在实行这些不同方式时,市民大众要如何作出改变?政府政策需要什么配合措施?我相信这几种模式都是在今次谘询中,希望能够从市民的讨论中获取一个共识以落实这工作。

记者:废物收费谘询文件并没有提到收费水平,究竟香港收费水平是多少?会否认为市民是难以提出意见?

环境局局长:正如我刚才所说,应否采取一种废物征费的方式以减少废物的制造,这是一个重大议题,需要公众深入讨论。我们亦已列举出在不同地方或城市正采用什么方式,如按量收费、定额收费,还是分阶段收费。这些问题必须先行讨论,然后获取一个共识,才可以谈到其他方面,包括你刚才提到的收费水平问题。我相信对公众来说要先有一个讨论,而讨论内容不单应否这样做,而是要具体地指出,当香港需要实行废物征费时,鉴於不同城市的经验,香港是否具体地有这空间去做这些工作。我认为若有关讨论能够达到共识时,其他细节问题仍可商议。

记者:政府厘定水平的原则是什么?是否要有阻吓性?

环境局局长:用一个收费的方式去减少废物制造是需要很多市民一齐去讨论,现时我们看到众多的政府政策对鼓励回收有一定成效。我们亦看到最终必须在现有只用堆填的方式去处理垃圾以外,迟早要引入(其他方式),因此我们有很多工务工程已经开始了,但如何去减少废物制造,是否应该用我们现在建议的方法,这需要市民深入讨论。香港面对的问题,我们一方面看到回收数字有正面的改善,但在废物制造和最终弃置来说,如果是高踞不下,我们应不应该引入新的措施,我相信社会各界、不同团体值得透过谘询的时间,具体地看看其他国际城市、其他的经验,看看有没有一套适合香港。

记者:可否比较三个收费方案,哪个收费比较高,让市民容易选择?若主流意见不想收费,政府会否撤回整个收费建议?

环境局局长:谘询文件内很清楚有五条重点问题,这五条问题建基於我们罗列的不同模式和其他城市的经验。如果市民了解情况后去讨论,第一条问题是用一个收费的方式去减少废物在香港是否适用?这是重要和必需得到大家的共识,因为在及后的讨论,如果我们得不到共识,仍然会有很多分歧。如果大众认为可以行得通时,我们就要透过第二和第三条问题去找一个适合香港情况的模式去做,谘询文件中列举的所有模式和经验都是其他地方实行过,有具体的经验,民众应想想这类情况是否适用於香港,若是的话,第四条问题问市民大众是否愿意作出改变,因为无论哪种形式都会带来一些改变。譬如在垃圾收集的方式、或市民行为方面、或其他配套等都要做这类工作。这部分的工作必须落到细节上,大家了解其他地方的可行模式是否适用於香港后,我们才去作深入的讨论。

记者:收费水平其实是让市民给予意见时作参考,现阶段不说收费水平,是否政府已计过数,因数目太大而担心吓倒市民?你有几大决心去做,因为你任期至六月完结,而谘询到四月才完成,是否你任内做不到而将责任推给下一任?

环境局局长:在过往几年就废物处理,有很多的政策在这几年里落实的,譬如在生产者责任制,我们透过立法及具体地实行了一些(措施),例如在超级市场的胶袋征费作为第一步,及后推广到第二步的谘询工作,现在我们正进行草拟的工作。我们具体地将市民有共识的地方,譬如在电器及电脑产品的征费里,准备确立生产者责任制的工作。在整个策略里,於去年一月时,我们很清楚与民众和在议会里讨论,大体上的共识是,针对这个问题,是长远并必须要做,包括三个很明显的方向,就是我刚才所说减废、回收及妥善处理。单单用其中一种方法并不能达致社会希望达致的情况,所以在这三个大方向里有不同的政策出台。

  在回收方面,透过很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香港能达到一个改善,因为过去六年,尤其在家居方面的回收,由16%增至现在40%,整体上亦达到52%。这看到政策的推行若得到市民的支持是会有改善及改变。我们亦看到,长远而言,单靠堆填区去处理垃圾是不能持续的,因此要透过资本开支、政府的工程立项去做的设施是要做的。还有,多年来透过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过往几年用了超过十亿元在社会整体讨论环保问题,当中有很多是废物处理方面,所以在市民心目中觉得整体社会是应该向前走,但惟独在减废方面,我们觉得是否仍有空间可以令每人的弃置量减少,因此在废物征费的问题以往亦有一些讨论,但这讨论不能凭空去想,我们要具体地列举切实可行的方式,亦援引国际其他城市实行过的经验。若这两方面能铺陈出来,市民可以具体地想想在其他地方行之有效的方式,是否可以在香港做到。若做的时候,我们必须看看以什么方法配合,所以这个讨论是在整套政策里一个重要的环节,亦希望有一个具体、市民能够参与的讨论。

记者:是否数目太大,担心吓倒市民而不说?有没有一个时间表,在任内可否有一个可行的方案出台?

环境局局长:就(收费)水平来说,因为现阶段我们希望市民聚焦,看看用收费的方式是否能切实减废,这个重要问题是必须先解决。我们看到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水平,亦在谘询文件里列举出来,但市民先要讨论的问题,这是否具体可行的方式,适合香港的情况引入这套政策。至於将来实际上的水平、以什么方式去征收或其他情况,是仍有空间去讨论。这个政策在整体废物管理的政策上,在过去几年是逐渐确立较为全面的方式,环绕我刚才所说,必须要减少废物制造,增加回收及用一个妥善和现代方法处理,这几方面不是单一政策,今日所提的谘询是众多政策里其中一环,我亦希望整个政策在各方面能继续向前。在过往几年我们这样做,未来亦会继续做这些工作。

记者:如果真的不能凝聚共识,很多市民反对,是否会撤回方案,即不再征费?

环境局局长:在这个问题里,过往有很多不同团体、市民提出意见,但我们希望认真地讨论意见,不是单单流於讨论应不应该(征费),而是能否用实质、可行的例子,和包括在其他城市里试行过的经验,是否能适合香港?我相信这个讨论是重要的,必须在香港社会能凝聚共识才能再走前一步。我们期望这三个月时间,大家可以争取机会,大家去讨论,今日已有很多不同市民反应。我们会用开放、公开的方式,亦希望这类讨论大家能聚焦在香港整体上、整个废物处理,以及(香港)作为现代化城市,作为环保城市,大家觉得这一步应该如何走。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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