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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七次工作会议在香港举行(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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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司司长林瑞麟今日(一月九日)与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在新政府总部共同主持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七次工作会议。特区政府相关的主要官员和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政务司司长说:「在我和招玉芳副省长今早共同主持的工作会议上,双方回顾了落实粤港合作《2011年重点工作》的进度,并定下2012年的具体工作计划。面对不明朗的世界经济前景,粤港两地必须加强合作,把握当前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机遇,以及李克强副总理去年八月访港时所宣布的三十多项政策支持措施,共同面对挑战。」

  「我们以积极务实的态度编制了《2012年重点工作》。回应国家『十二五』规划对加强粤港合作的要求,《2012年重点工作》合作项目增加至86项,作为今年双方合作交流工作的蓝图。」

  有关个别合作范畴的进展和合作方向如下:

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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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合作继续是双方合作重要范畴之一。过去一年,人民币贸易结算已在广东省全面开展,粤港跨境人民币业务持续发展。截至去年11月,经香港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达16,759亿元人民币,当中有超过两成为粤港两地之间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

  去年十二月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补充协议八,就保险业加入了放宽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省拓展业务的先行先试措施,允许业界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此外,《安排》补充协议八亦进一步扩大港资银行及证券公司在内地的业务范围。截至去年11月底,超过120家广东企业在港上市,6家证券公司、6家基金公司及3家期货公司在港设立的子公司已取得牌照并开展受规管业务。此外,截至去年10月底,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已有4间港资银行在广东设立共19家异地支行。

  今年,粤港会继续按照「十二五」规划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原则,逐步实现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三角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其中,双方会继续推动两地的人民币业务;全面推进信贷、证券、保险、期货、债券市场和基金管理等金融业务合作;以及继续深化两地在金融人员培训、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商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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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贸方面,广东会继续深入实施《安排》及服务业对港开放各项先行先试措施。《安排》补充协议八包含了建筑、保险、分销、个体工商户等领域的开放措施,粤方会致力早日全数出台在广东的实施细则。我们会继续与广东省紧密合作,加强推广《安排》,并跟进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在企业升级转型方面,粤港双方对省内港资企业发展十分关注。广东省在去年底推出30项支持港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企业筹划升级转型意义重大。另外,特区政府将设立10亿元专项基金,协助企业在内地发展品牌、拓展内销和升级转型。特区政府会与广东省保持紧密联系,共同鼓励企业朝高增值方向发展,结合香港在产品设计的优势。

法律及仲裁事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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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双方认同香港法律界及仲裁机构的国际经验,将可协助和支援广东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双方将加快合作步伐,尽快展开商讨,务求早日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去年八月公布的相关政策措施,包括探索完善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的工作,以及制定香港仲裁机构於深圳前海直接提供服务的具体安排。双方亦会继续加强法律事务部门的互访交流和人员培训合作。

旅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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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旅游合作的工作重点在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去年八月访港所宣布有关支持香港旅游发展的政策。粤港双方会继续加强合作,进一步开拓海外旅游市场,共同吸引国际游客,并联手发展内地出境旅游市场。广东亦会加快「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推广到全省工作。

便利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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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推动两地居民的便利往来,是粤港合作持续推行的措施。今年的工作重点是落实三项新措施,一是按计划在3月实行粤港过境私家车一次性特别配额第一阶段的试验计划,二是在本年内推出八达通及岭南通二合一卡,方便两地居民在两地使用公交系统和零售消费,三是港方进一步推广e-道服务,於本月起在罗湖及落马洲支线管制站让已登记经常往返香港的内地访客使用e-道。
 
环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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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方面,双方在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 (2002-2010年)》的各项减排措施已经取得相当的成绩,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完成制订珠三角地区2015年和2020年的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及方案,争取於短期内作出公布。

  双方亦会推进珠江河口区域水质管理合作规划前期研究及深圳湾水污染防治合作;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合作,推进珊瑚普查和水产健康养殖合作;继续推动粤港两地跨境资源循环利用合作;以及推进「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医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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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合作方面,两地的合作持续深化。粤港双方会进一步支援香港服务提供者到广东开展业务。截至2011年11月,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共设立12家独资诊所和门诊部。此外,由香港大学与深圳市政府合作成立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即深圳市滨海医院)将会在本年内正式开业。去年两地医疗部门已开始试行香港居民在内地病历转介回港安排,今年双方会在这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转诊机制,并进一步扩大深圳试点医院数量。

教育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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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合作方面, 我们会鼓励本地院校和学生利用「专上学生内地体验先导计划」到内地学习和交流时加强对广东省的认识。此外,国家副总理李克强於去年8月公布,自2012年起63所内地高等院校将试行对香港学生豁免联招考试,并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择优录取,当中共有17所广东省的高等院校参与。教育局和国家教育部已於去年12月联合主办「2011内地高等教育展」,让学生和家长亲身向63所院校代表查询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安排。

  此外,两地正积极为在深圳居住的跨境学童提供通关、交通等便利。同时,双方会继续鼓励粤港两地教师加强培训交流合作及推动粤港职业教育合作。另外,我们亦会继续努力推行深圳港人子弟学校/班,进一步优化试行计划。

重点合作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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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个重点合作区域的发展均有阶段性成果。在前海方面,粤港双方会重点争取中央政府早日出台具体措施,令香港企业、专业界别及服务提供者可尽早了解前海带来的商机。特区政府亦会继续积极配合深圳当局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而河套地区方面,港深双方亦已就发展定位、适用法律、土地管理及共同开发机制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我们会努力推进这方面的工作,争取河套地区的部分高等教育设施可於2020年开始投入运作。南沙方面,穗港双方亦於去年12月召开第一次专责小组会议,就南沙发展方向交换意见。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广州市政府保持紧密联系,为南沙发展提供意见。

区域合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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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框架协议》下的4个区域合作规划进展良好。其中粤港澳《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粤港澳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专项规划》及《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已接近完成。而粤港澳三地已开展《粤港澳区域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区域旅游合作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加强三地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

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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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领域外,粤港在跨界基础设施、创意产业、创新科技、检测认证、文化合作、口岸建设与通关、知识产权、食品农产品安全、和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也稳步推进。

<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2年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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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司司长林瑞麟和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於会后签署了落实《框架协议》的《2012年重点工作》,详情见附件。

  陪同政务司司长出席会议的其他官员包括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罗智光、教育局副局长陈维安。



2012年1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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