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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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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届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现正接受各日校及教育团体提名候选人参选。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一月六日)表示:「每所学校可提名一位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包括校长)为候选人。」

  「另外,任何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如获六十名同类学校的在职教员支持,亦可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
  
  发言人补充说:「已获批准加入香港教师中心成为团体会员的教育团体亦可提名候选人。」
  
  议会共有二十八个议席,分三个类别,即教育团体提名类别(十一席)、教师提名类别(十四席)和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名成员类别(三席)。新一届成员的任期为期两年,由二○一二年五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所有提名须於二月十七日中午十二时前送达教育局。教师提名类别议席的投票於四月十九日举行。教育局呼吁教师、学校及教育团体积极参与来届议会选举活动,并支持议会选举。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乃根据《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五号报告书》的建议於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

  议会的职权范围共有三项∶

* 向政府建议有关提高教育专业人员操守的意见;
* 拟订一套应用准则,以界定教育工作者应有的操守,并通过谘询,使这套准则得到各个教育界别广泛接受;及
* 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纠纷或指称行为失当个案,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供意见。

  有关议会选举事宜的查询,请致电二七八○ 八四三二,亦可电邮至pdocpc1@edb.gov.hk或致函九龙弥敦道405号九龙政府合署7楼702室。



2012年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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