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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非法转让特区护照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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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香港居民因涉嫌非法转让护照及相关罪行,今日(一月六日)在区域法院判刑。

  首被告(四十一岁)被控一项「没有合理辩解而串谋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向另一人转让旅行证件」及一项「没有合理辩解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向另一人转让旅行证件」的控罪,被判入狱三十六个月。

  第二被告(二十七岁)及第三被告(二十四岁)各被控一项「没有合理辩解向他人转让旅行证件」的控罪。第二被告承认控罪,被判入狱十个月;第三被告则在审讯后被定罪,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发言人透露:「在去年五月,入境处与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采取一项代号『圈套』的联合行动。行动中,一名入境处人员乔装护照卖家,依照报章刊登的广告接触首被告。调查人员其后与首被告进行交易时将其拘捕,之后从他身上搜出一本属於他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其余两名被告亦在行动中被捕。他们承认以港币六百元代价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售予首被告。

  入境处发言人补充说:「入境处一直不遗余力打击有关护照的不法活动,并会继续采取类似行动从源头上打击有关罪行。」

  根据香港法例,没有合理辩解而向他人转让旅行证件乃属违法,违例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十五万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2012年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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