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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决心取缔工业楼宇内的违例住用分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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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宣布,作为加强针对工业楼宇内的违例住用分间房的执法行动的一环,该署将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向法庭申请封闭令,封闭九龙洋松街78-78A号部分楼层,以便安排政府承建商清拆有关楼层内的僭建物。

  该署并已於今日在上址楼宇的有关楼层的当眼位置张贴拟申请封闭令的通告,通知有关业主及受影响的人士。这项行动的目的是要确保有关处所不会被用作住用用途,以免对住户构成危险。

  有关楼宇於一九六二年七月获发占用许可证(入伙纸),连地下共六层高。根据有关批准建筑图则,有关楼宇是拟作工业用途,地下为货仓,其余五层则各有一个工厂单位。

  屋宇署发言人表示,该署由二零零九年开始多次收到市民举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转介,指有关楼宇的部分楼层被非法改装为多间分间房间(「浻房」)。该署派员视察后,证实有关楼宇的平台及天台等地方已加建僭建物,而在这些僭建物及楼宇的部分楼层内,共分间了约六十个房间,并由原来的工业用途更改作住用用途。

  发言人强调:「工业楼宇改作住用用途会对住户构成严重的消防安全风险,而加建的间隔墙亦会导致楼宇内的走火通道不足。为保障公众安全,屋宇署有需要对有关违规情况作严厉执法。」

  因应上述情况,屋宇署已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零一一年四月及二零一一年九月,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1)条及第25(2)(b)条向有关「浻房」的业主发出法定命令,令中止将该工业楼宇用作住用用途,并拆除影响楼宇走火通道的间隔墙及位於平台和天台的僭建物。由於业主在规定的限期过后仍未遵从命令,屋宇署将根据《建筑物条例》向有关人士展开检控程序。

  屋宇署亦决定将会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安排政府承建商清拆相关僭建物,以保障住户和公众安全。屋宇署将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向区域法院申请封闭令,以便安排政府承建商进行清拆工程,并已在今日於上址楼宇当眼位置张贴拟申请封闭令的通告以知会受影响的人士。

  发言人表示:「我们将申请封闭令的日期定於三月初,是考虑到农历新年将近,并希望给予现正居於上址的住户较充裕的时间搬迁。然而,为了其自身安全想,现时的住户应尽快迁出该工业楼宇。政府的一贯政策是确保不会有人因当局的行动而无家可归。因此,屋宇署已联同房屋署、社会福利署及民政事务总署作出安排,根据受影响的楼宇居民的资格提供适当的安置和社会援助。」

  发言人补充,关爱基金督导委员会已在二零一一年十月通过为因屋宇署执法行动而须迁出工厂大厦「浻房」的居民提供一次性的搬迁津贴。该计划将由屋宇署管理其运作,旨在协助受影响的居民尽快迁出有关「浻房」单位。屋宇署将率先为洋松街78-78A号的工业楼宇内的违例住用分间房住户提供搬迁津贴,并已由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起一连三日於不同时段到访有关单位,为受执法行动影响的居民进行登记及协助合资格的居民作出申请。若居民的家庭收入低於指定入息限额或申请人的家庭已通过指定资助计划的经济审查并合资格领取资助,可申请有关搬迁津贴,成功申请者一般可於四星期内获发搬迁津贴。

  然而,发言人提醒,任何人如果成功获发关爱基金提供的搬迁津贴,将不可再次申请该计划提供的搬迁津贴。此外,署方亦会备存已向有关居民发放搬迁津贴的工厂大厦的地址,日后搬迁到同一地址的住户,将不可申请此搬迁津贴。津贴计划的详情已上载至关爱基金(www.communitycarefund.hk/b5/assistance.asp)及屋宇署(www.bd.gov.hk/chineseT/services/index_RAS.html)的网页供市民参阅。

  发言人再次提醒工厂大厦的业主不要将其单位改装作住用用途。此外,为其自身安全想,工厂大厦「浻房」的住户应尽快迁出有关单位,而其他人士亦不应在工厂大厦内居住。任何正在安排租务事宜的人士亦应查询单位的原先批准拟作的用途,并避免租住只供作工业用途的单位。准租户如对楼宇的核准用途有所怀疑,便应留意楼宇的名称、所在区域,以及处所的内部设计,并在有需要时透过土地注册处的查册服务或屋宇署的「百楼图网」系统查阅有关楼宇的占用许可证、批准的建筑图则及其他相关资料,以核实有关处所原先批准拟作的用途。

  最后,为澄清传言,发言人亦补充,指受有关执法行动影响的居民,包括已透过公共房屋(公屋)轮候册申请公屋的人士,将不会因行动而获提早编配公屋。



2011年12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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