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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2011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的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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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1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的总结发言全文:

  多谢主席,多谢四位议员就四项附属法例和今日的决议案作出发言。四位议员的发言,又触及了非常广泛有关香港楼宇安全的问题。其实对於这些问题,政府当局并不陌生,过去在不同的场合跟议会讨论楼宇安全时,也是谈论相近的问题。

  首先,余若薇议员提出立法工作往往是非常漫长但亦很重要,我完全同意。就以我们保障楼宇安全为例,这几年来好像没有停顿过,一条法案接一条法案,今日完成了有关强制验楼/强制验窗的附属法例,相信不久后或者在今日,立法会又成立另一个法案委员会讨论我早前提交的另一条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每一次立法工作的困难度在於如何就立法的内容尽量争取到某些社会上的共识,就像我刚才发言谈及的强制验楼/强制验窗,真的酝酿了十多年,当初的立法建议,当时似乎未得到整体社会共识。而立法的主体法案甚至附属法例完成,亦并不等於我们的立法工作已完结,还有大量的运作细则需要处理。所以刚才四位议员提到要我们留意的课题,我也会非常小心去处理,特别在《建筑物条例》内的规管,我们一直也说,它是有相当复杂的三层框架,透过这三层框架才能将它落实执行,所以甘乃威议员多次在有关楼宇安全的审议工作中提出希望将第三层的业界作业备考/指引也放进法律框架内,我们觉得对於今日这种建筑物规管工作的影响太大,可能会不利於我们继续推行楼宇安全的工作。

  今日各位议员的发言,以至过去附属法例的数次会议,提出很多的问题也是相当重要,例如关於资料的公布、我们和民政事务局和民政事务总署也关心的楼宇管理工作,甚至安排承建商负责维修工作时可能出现的围标、贪污、检验人员的公正和操守的问题,我相信往后需要邀请刘秀成议员担任主席的「楼宇安全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继续跟进,我们亦很乐意就这些工作的进一步筹备向议员交代。但王国兴议员提到的一年后检讨,不知道「一年」由何时计起,如果是由今日计起,似乎没有足够时间就强制验楼/强制验窗的落实给予检讨的基础或成效。

  正如甘乃威议员指出,我们现时的计划是透过今日其中一个公告,先将规例下有关的注册检验人员部分生效,让我们可尽早知道有多少合资格注册人员进行工作。我们现时估计,在初步阶段,如果能够在一段短时间内,有大约三百名这些合资格检验人员,我们便会在年中提交另一个生效公告,就是将强制验楼整套计划生效。我第一次发言也提到,在年中我们会通知被拣选的楼宇业主,让他有足够时间,然后在六个月后便会有正式的法定通知要他进行这些工作。当然,我今日不能百分之一百地说注册的工作会如我们所估计般顺利,但相信甘议员也记得,早前引入的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也是用同一种步骤,先注册了认为相当足够的人员,我们便於去年年底实施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所以我们将会用同一个方法做,但未必需要在初阶便要有充分的人员才做,正如今日的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每日仍然有承建商申请成为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协助我们推行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但甘议员可以放心,我们在这些工作上不会掉以轻心,因为正如你所说,立法后如果落实和具体执行上不好,结果都是无补於事,对於香港的楼宇安全没有裨益。

  很多议员都谈及对於业主的支援,这我们完全同意。过去这几年我们做楼宇安全工作,议员都听到我不厌其烦地说「四管齐下」的策略,除了立法和执法,支援和公众教育将会是另外两个很重要的措施,特别是这一条法例,即强制验楼和强制验窗计划,好像叶国谦议员早前提出,如果没有业主投入参与支持,是不会成功。即使我们加强执法,警告、检控,甚至帮业主做,都不会成功,因为这预防性的楼宇安全工作是要持续地做。所以在支援业主方面,我们真的做了相当多工夫,亦令到在今天推行强制验楼和强制验窗或许较本届政府开始前即四年前容易,因为现在配套多了,我们的伙伴机构实力也强大了,可以支持这项工作。

  简单来说,我们为了帮助业主遵行这两项强制计划,现在正筹备在不同阶段为他们提供协助。在最早的筹备阶段,即他甚至未收到通知被选中要做强制验楼/强制验窗,市建局和房协会为业主提供一般性的专业意见,让他知道这个计划即将实行。另外,我们亦就如果业主要聘请检验人员和承建商进行验楼或往后维修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到最难的一环,即是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没有管理,市建局和房协在这方面近年都有积极的工作进行中,它们会协助业主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甚至作为诱因会为每一个成立了的业主立案法团,提供最高三千元资助和其他技术支援。

  到真的要进行验楼和维修阶段,我们给业主的支援就更丰富。早前我们承诺会为合资格业主提供聘请注册检验人员进行首次强制验楼的资助,不过需设有上限。我今天听到各位的意见,希望我们能够尽快制定。在制定的过程中,在合资格,一般即差饷物业估值水平及资助金额,都要考虑近日社会情况,例如高通胀、维修建筑人员费用增加。我可以同各位议员说,我一定会亲自关心,希望在明年上半年我们能够跟各位议员说,我们透过与房协和市建局的磋商,以及专业学会按不同楼宇的验楼估计需要多少的费用而找出资助的水平。

  另外,在检验和修葺楼宇窗户相关事宜,我们亦会提供技术谘询服务,市建局及房协已有楼宇维修支援计划热线,刚才甘议员说热线好像打不通,我回去会了解。但这一站式的服务,过去数月我个人收到很多很正面的回应,大家都觉得真是一站式,不需要取很多表格给业主填,所谓「综合一站式」,是希望业主不论走进房协的物业维修管理中心,或市建局的办事处,或市建局明年在大角咀开设的「市建一站通」写字楼,他都可以在该处取得到所有合资格的申请及援助。举例说,如果他要申请贷款,但贷款计划到现时为止都是屋宇署单方面运作,我们都不会请业主到屋宇署办事处申请,我们会在那里直接协助他申请贷款,这个我们视之为真正的综合及一站通计划,但如甘议员或其他议员看到我们有改善的地方,请随便提出。今年二月颁布新的市区重建策略,我已调校市区重建局工作的核心业务,就是重建及楼宇维修,相对於以前4R,楼宇维修方面现时是它的重点工作,所以这必须让市建局发挥得更好。

  至於为业主提供的各类资助金及免息贷款,其种类亦是非常多,包括我刚才说的首次验楼费,在维修方面有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由房协及市建局共同承担,亦有屋宇署的楼宇安全贷款计划,亦有我们数年前推出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直至完成维修后,我们亦会向成功申请刚才所说的综合支援计划的业主提供购买楼宇公用地方公众责任保险或第三者风险保费的资助,目前这资助最多连续三年,资助额是保险年费的百分之五十,上限是每年六千元。所以林林总总为业主提供技术及财政支援的计划,往后当然适用於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的计划,希望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帮助业主符合法例上的要求,从而使香港楼宇安全透过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计划得到保障。 

  最后,主席,我在这里再次感谢各位议员多年来对我们楼宇安全工作方面的支持,及本次审议各规例中给我们宝贵意见。我在这里恳请各位议员通过今日的决议案,让我们在楼宇安全工作上迈进一大步,多谢主席。



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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