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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就两电调高电费的事宜进行休会待续议案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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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两电调高电费的事宜的休会待续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李慧攌提出,内容为:「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中电及港灯宣布明年一月一日大幅调高电费对市民及企业的影响和政府的应对措施。」

  议员又会辩论一项关於尽快规管本地伦敦金的投资及场外买卖活动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王国兴提出,内容为:「近年涉及本地伦敦金场外买卖的投资骗案变本加厉,不少市民被骗受害,累计损失以逾千万元计,然而现时本港并没有任何法例及法定机构规管本地伦敦金场外买卖,此举不但令受害人投诉无门,追讨无,同时也由於从事本地伦敦金场外交易的金融公司及从业员良莠不齐,利用现时没有法例规管的空白地带经营,造成骗案持续发生,严重损害本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及地位;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尽快研究立法规管本地伦敦金场外买卖活动,将该行业早日纳入正确和健康的经营轨道,保障投资者利益;有关措施应包括:

(一)积极研究制定专门法规及设立法定监管机构,令包括本地伦敦金场外交易在内的各种贵金属买卖均受法例监管及保障;

(二)积极研究推出发牌制度,规管经营上述业务的交易机构,包括对违反发牌守则的公司进行惩处及检控;

(三)积极研究将现时金银业贸易场的从业员自愿注册制度进一步扩展成整个行业从业员的统一注册制度,规定没有注册的人士不得进行相关的贵金属场外交易,从而规范从业员的专业知识及操守,而在推行统一注册制度的同时,参考金银业贸易场的经验,为从业员举办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课程,提升从业员的操守和质素;

(四)协助业界制订投资伦敦金场外买卖的销售文件范本及程序,当中包括在签署投资合约时,销售人员必须向投资者明确说明其权利及承担的责任,以及本地伦敦金场外买卖所涉及的投资风险;

(五)要求警方深入调查涉及本地伦敦金场外买卖的投资骗案,并设立专责小组专门跟进,提升执法效率,严厉取缔有关骗案;及

(六)加强投资者对本地伦敦金场外买卖的教育和资讯,提升公众认识本地伦敦金场外买卖的运作细节及风险,加强市民的警惕性,揭露类似骗案的各种手法。」

  甘乃威将提出一项有关改善选民登记制度,重建市民对选举制度的信心的议案。内容为:「最近有传媒披露,於今年十一月六日举行的区议会选举后发现不少怀疑种票个案;此外,在以往每次立法会选举和区议会选举之后,当局皆接获数万份退回的投票通知卡;鉴於选民登记制度缺乏有效的核实机制,容易让不法份子以虚假地址登记为选民,破坏选举制度,令选民失去信心,本会促请当局全力调查怀疑种票个案,检控不法份子,并全面检讨选民登记制度,以确保在明年九月立法会选举举行前堵塞漏洞,重建市民对选举制度的信心。」

  汤家骅、黄宜弘及陈伟业将就甘乃威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另外,发展局局长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修订於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1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

  法案方面,《2011年银行业(修订)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议员又将恢复二读辩论《2011年持久授权书(修订)条例草案》,有关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在会议上,李慧攌、李华明、汤家骅及刘健仪将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就两电调高电费的事宜提出四项急切质询;另外,议员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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