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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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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元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元朗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561公顷,位於新界西北的元朗平原中部,北面以元朗工业恏的外围为界,南达元朗公路,东接元朗旧墟乡村,西面则以朗天路为限。

  八幅约24公顷的土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把涵盖范围综合发展/重建作住宅及/或商业用途,并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

  约62.2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或其支区,以作高密度住宅发展;共33.8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乙类)」地带或其支区,作中等密度的住宅发展;而约4.6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戊类)」地带或其支区,主要是透过进行重建(或改建计划)而逐步淘汰现有的工业用途,使改作住宅用途,有关计划须向城规会提出申请。此外,约有100.1公顷的现有乡村、预作乡村扩展的土地则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

  约44.5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或其支区,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的需要。现有的主要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包括元朗游泳池场馆、元朗大会堂、元朗剧院、社区中心、球场、诊疗所、分区消防局、警署、政府合署、巴士总站及学校。此外,约52.4公顷的土地划为「休憩用地」,主要是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

  共约104.5公顷的多块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包括「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或其支区,涵盖东头工业区,以及各项指定用途例如工业恏、污水处理厂、加油站等。

  约38.8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包括了三个草木茂盛小圆丘,以保护该地现有的天然环境。

  元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21,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规划处、元朗民政事务处、十八乡乡事委员会及屏山乡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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