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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纾缓中小型企业购买保险的困难」议案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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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纾缓中小型企业购买保险的困难」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张宇人议员及其他发言的议员刚才提供了相当多的宝贵意见。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时指出,这些意见将作为我们优化保险业运作及监管制度的重要参考。

保费上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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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想回应保费上升的问题。我们留意到商业车辆的汽车保险保费率自二零零九年上升。事实上,商业车辆(包括货车及货柜车,的士及公共小巴)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加上巨额索偿支出,商业车辆保险业务在二零零六至二零零九年持续出现承保亏损,平均每年共亏损约一亿元。这些商业车辆的保费率上升,是由於保险业录得庞大承保亏损,因而有需要把保费率调整至较合理和可持续的水平。这亏损情况一直持续至二零一零年保费开始向上调整后才开始有所改善,但当中还未计及由香港汽车保险局管理的无偿债能力基金接手处理被清盘的星辉保险的索偿数字。

  至於雇员补偿保险,与商业车辆汽车保险的情况相同,雇员补偿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加上巨额工伤索偿支出,更有个别雇主蓄意虚报或少报雇员数目、薪金和工人类别(例如将风险高的技术人员虚报为风险低的文职人员),导致在过去十多年来均持续录得承保亏损,平均每年亏损额约为五亿元。因此承保的保险公司须调升保费率至较合理和可持续水平。

  前面提及,近年雇员补偿和汽车保险业务录得巨额索偿支出,当中原因除了意外数字及法庭判决的赔偿额均持续高企外,亦可能涉及诈骗、夸大赔偿和包揽诉讼等不法活动。雇主团体、运输及保险业界均认为,由其他人蓄意引致有人受伤这类编造事故,以及严重失实陈述或夸大伤势的情况,间有发生。而解决这问题的方法是打击这些不法活动。

雇员补偿联保计划(联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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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及议员发言提出的多项建议,目的均是要减轻各行业购买有关保险的成本及困难。对於张宇人议员提到有关雇员补偿联保计划(下称联保计划)的建议,我有以下的简介和回应。

  联保计划在二零零七年成立,协助在投购雇员补偿保险方面遇到困难的雇主,为他们提供所需的保险保障。雇员补偿联保计划管理局根据劳工处提供的资料,共厘定十九类高风险行业,并由独立精算师制定各高风险行业的保费费率基准。联保计划每年都会为保费费率基准及高风险行业名单作出检讨。假如在同一年内重复接获同一行业的投保申请,联保计划会考虑将有关行业列入高风险行业。据我们了解,因清洁、回收及物流行业向联保计划申请雇员补偿保险的个案增多,联保计划已将该三类工种列为高风险行业,并已委托独立精算师制定保费费率基准。

「中央雇员补偿基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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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有关李卓人议员提出设立公营的「中央雇员补偿基金」的建议,我们须审慎考虑此机制可能带来的影响及问题。

  事实上,在二零零五年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中曾就此作出讨论。有关计划的风险因素,例如有以下四项:

(一)在缺乏风险分散和其他保险业务相互补贴下,如计划遇到不可预计的风险(例如「沙士」)时,计划可能会陷入财政困难。

(二)如计划面对财政困难时,社会大众或会期望政府成为担保人以提供财政援助,变相将支付补偿的责任由雇主转嫁至纳税人身上。

(三)计划会促使相关人士提出增加补偿福利及调低保费率的要求,从而影响计划在财政方面的可行性。

(四)经济和政治方面的考虑会左右保费率的厘定,因而影响到计划的财政可行性。
 
  考虑到以上的风险因素,当时人力事务委员会同意试行联保计划。经保险业联会在二零零七年向人力事务委员会介绍联保计划的模式、主要特点及实施时间表后,於同年五月一日联保计划正式运作。

  「中央雇员补偿计划」的建议,仍然要牵涉及一定的行政、管理及营运的费用以维持日常运作,不会节省行政费用。在香港成立中央补偿计划对雇员补偿保险费率的影响,及它的成本效益未明朗。

  过去的经验显示,联保计划运作畅顺。计划自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成立起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收到一百五十五份申请书,其中二十五份已获该计划提供雇员补偿保险保障;二十七份在审核中;两份由雇主撤回申请;其余一百零一份申请最终获其他保险公司提供雇员补偿保险保障。

  我希望藉一个例子说明联保计划的运作。今年年中,保监处得悉搭棚业在购买劳工保险时出现困难。在保监处安排联保计划与搭棚业界会面后,了解到由於搭棚业工人的工作地点及开工人数都是很浮动的,天天不同,而工人工资漏报、错报或少报非常普遍,因此一般保险公司对搭棚业劳工保险兴趣不大。最后经联保计划与搭棚业界代表团体多次商讨,在考虑实际情况及针对有关问题下,设计了「每日工人投保申报声明」和「每日实际工人申报声明」两份报表,确保工种、工资准确汇报。在有关制度实施后,搭棚业界已能投购劳工保险。

  除为在购买雇员补偿保险时遇上困难的雇主提供后援市场外,计划亦为市场订立了核保标准,提高了市场透明度,同时亦促使雇主加强执行职业安全及风险管理等措施。

保险公司的透明度及对保险公司的监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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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对於张议员提到保险公司的透明度及对保险公司的监察力度方面;事实上,为提高香港保险市场的透明度,保监处每年都会发布保险业的统计数字,当中亦罗列每一间保险公司的承保业绩,每项业务类别所承保的保费、所支付的赔偿金额和所拨备的赔偿准备金等,供公众人士了解个别保险公司的营运状况。

  保监处亦要求保险公司必须设立快速及有效的处理投诉程序,它们亦必须参考保险业联会发出有关处理投诉的指引,并委任指定职员专责处理所有投诉,从而提高保单持有人的保障。

打击包揽诉讼或合谋诈骗保险赔偿等不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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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雇员补偿和汽车保险业务录得巨额索偿支出,可能涉及诈骗、夸大赔偿和包揽诉讼等不法活动。为打击该等不法活动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已多次参与立法会运输业保险事宜联合小组委员会(简称联合小组委员会)的会议,仔细听取运输行业就这些不法活动对业界的影响的意见。我们知悉这类诈骗活动在雇员补偿保险业务中亦有发生。

  警方为了有效打击保险业骗案及包揽诉讼,商业罪案调查科成立「保险业骗案」及「帮诉及包揽诉讼」专题小组,主导预防及打击涉及保险及包揽诉讼的欺诈案。对於市民或任何人士就刑事案件的举报,包括怀疑诈骗保险的个案,警方会采取相应的跟进行动。

  就保险诈骗问题,警务处表示现正考虑重整报案方式以回应运输及保险业界的诉求。商业罪案调查科将会统筹及跟进由保险业界所转介有关以欺骗手段作出交通意外保险索偿的举报。通过打击这些不法活动,我们相信雇员补偿及商业车辆保险业务的夸大索偿情况可以得到改善。

打击夸大病情及伤势以骗取长期病假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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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陈健波议员修订原议案要求医院管理局打击夸大病情及伤势以骗取长期病假证明书,从而诈骗保险赔偿的行为,保险业界曾在联合小组委员会上表达了有关意见。医管局当时表明医生是基於每名病人个别的临床情况,根据其专业判断作医疗评估及签发病假证明。医管局的医生会继续保持专业精神和独立性,因应病人实际的病况而签发病假证明书予病人。食物及徖生局和医院管理局已听到保险和运输业界的声音,我们相信联合小组委员会将继续作出商讨及寻求解决办法。

检控民事藐视法庭的行为以阻吓虚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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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陈议员提出要求律政司检控民事藐视法庭的行为,以阻吓虚报资料以诈骗保险赔偿的行为,律政司表明经警方调查后,如有充分证据证明投诉属实,律政司会视乎案情提出检控。另外,任何人如在司法程序中作出虚假陈述,亦可能会触犯香港法例。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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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想重申我们对於保险市场运作及规管方面的意见。在运作上,保险公司会根据承保之风险,主要是意外率及索偿金额等来厘定保费率。本地保险业一直奉行自由市场经济原则,保险公司的保费水平应继续透过自由市场调节决定。

  我们相信,通过政府各有关政策局及部门与业界携手合作,提高职业安全,打击保险诈骗及包揽诉讼等不法活动,希望能减低有关的保险申索,从而使保费率有下调的空间。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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