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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店铺疑售卖冒牌成药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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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谢伟俊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本港的游客区涌现大量「黑药房」,涉嫌以价钱贴纸遮蔽冒牌中成药包装上的品牌名称,专向内地旅客售卖这些冒牌「假药」。报道亦指出,即使警员接到投诉后到达涉案的药房,亦只调停了事。受骗的旅客在内地多个论坛申诉,部分更表明对在香港购物失去信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警方、香港海关、香港旅游发展局及消费者委员会分别接获多少宗涉及店铺疑售卖冒牌成药的投诉;该等政府部门及机构在接获投诉后,如何处理有关个案;当中有多少宗个案涉及的店铺负责人因该等销售行为而被检控;

(二)过去三年,警方就上述投诉仅作调停处理的个案数目为何,以及接到有关投诉后,警方不落案处理及主动调查的原因分别为何;

(三)鉴於旅客访港的时间短暂,现时有何政策及措施,在怀疑受骗旅客访港期间向他们提供适时的协助;及

(四)现时有何政策和措施,打击上述专以蒙骗手法销售冒牌成药的店铺;此外,如何把该等政策和措施清晰地告知访港的内地旅客,让他们知悉投诉及检举的途径,以及本港保障消费者及其权益的措施?

答覆:

主席:

(一)现时,《商品说明条例》(《条例》)(第362章)禁止任何人在营商过程中就货品作出虚假商品说明,亦禁止任何人就货品应用伪造商标或应用可能会使人受欺骗的标记。香港海关(海关)负责《条例》的执法工作。

  过去三年,海关共接获二百三十二宗涉及店铺疑售卖冒牌成药的投诉。海关已就所有个案进行调查及分析,包括要求商标拥有人确定相关货品的真伪。海关共就五十四宗个案进行起诉,最终共五十五名人士或公司被检控,详情如下:

      投诉   起诉   被检控的数字
年份    宗数   宗数   (人士/公司)
--    --   --   -------
2008     49    20       25
2009     63    16        8
2010     70    15        9
2011     50     3       13
(1月至10月)

  过去三年,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共接获七十八宗涉及店铺疑售卖冒牌成药的投诉。消委会在接获投诉后,若有初步证据显示可能涉及售卖冒牌成药,消委会在征得投诉人的同意下会把个案转介海关跟进调查。消委会亦会按投诉人的要求进行调解。相关投诉数字如下:

年份         投诉宗数
--         ----
2008          11
2009          22
2010          27
2011(1月至10月)    18

  过去三年,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共接获五宗涉及店铺疑售卖冒牌成药的投诉。旅发局已把所有个案转介海关及消委会作跟进。相关投诉数字如下:

年份         投诉宗数
--         ----
2008           0
2009           1
2010           2
2011(1月至10月)     2

  警方未有就店铺疑售卖冒牌成药的个案备存相关统计数字。

(二)警方对每宗举报均以严谨的态度处理,如发现涉及欺诈、行骗或其他刑事成分,定必进行调查和依据法例作出适当的跟进。如有足够证据显示有人干犯刑事罪行,警方会向涉案人士提出刑事检控。

(三)在二○○九年三月,海关成立「快速行动部队」,部队随时候命,以期迅速到达涉案的地点,即时处理消费者(包括短期留港旅客)的投诉。同时,海关与警方、消委会及旅游业议会保持紧密联系,并建立有效的投诉个案转介机制;至於已离港的旅客,他们亦可在原居地透过电邮或信件向海关作出投诉,海关会作出跟进。

(四)海关致力保障消费者及游客的权益,除了因应长假期加派人手巡查购物区外,亦会透过资料搜集及情报分析,作出风险评估,以识别出怀疑售卖假货或有误导标记的店铺作重点巡查。有需要时海关会采取乔装行动或试购货品作进一步分析和检测。

  此外,海关与消委会紧密合作,以提高消费者意识,例如在消委会出版的《选择》月刊介绍最新的执法行动成果及常见的不良营商手法。由今年二月起,消委会於《选择》月刊及「精明香港消费游」网站,公布涉及售卖伪冒药物而被法庭定罪的店铺的相关资料,以收阻吓作用。截至十一月底,消委会共发布了二十九间被定罪药房的名称。

  除加强执法外,海关亦重视有关保障消费者法例的推广、宣传和教育工作。海关向旅客派发小册子、为业界举办讲座、播放相关的政府宣传片等,以加强消费意识。



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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