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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研究规管户外灯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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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年三月,政府向本会提出研究规管户外灯光装置,以处理能源浪费及光滋扰的问题。政府亦建议成立户外灯光专责小组(小组)及制订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指引)。政府文件表示,「计划在二零一一年第二季成立专责小组」,并会「去信所有持份者,请他们在未来三个月就《指引》拟稿提出意见, 然后才定稿及公布」。然而,本年九月,本人与环境保护署代表会面时,署方表示仍就指引进行谘询工作;直至十月,环境局局长表示会於本年年底公布指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曾邀请哪些持份者就指引提交意见;所收集到的意见为何;会否向公众及本会汇报该些意见;

(二)鉴於小组未能如期於本年第二季成立,当局为何迟至本年八月才完成委任立小组成员程序;小组现时的工作进度为何,是否已开始进行收集民意及宣传教育等工作;若已进行,按时序列出所有工作及已举行的会议的日期;及

(三)鉴於当局仍未公布指引,小组又延迟成立,当局预计小组能否符合预期进度,於二○一二年年初完成有关工作;若否,有何措施弥补现时已落后的工作进度;当局预计何时才会公布指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非常关注户外灯光引致的问题。环境局在二○○九年委托顾问,研究户外灯光装置可能产生的能源浪费及光滋扰问题,范围包括研究与香港情况相近的城市处理户外灯光问题的经验、就相关持份者的意见进行调查,以及了解本港使用户外灯光的情况。

  因应顾问研究结果,我们於本年三月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了为应对户外灯光装置问题而建议采取的措施。这些建议包括推出《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下称《指引》),以鼓励持份者尽量减少光滋扰和能源浪费。同时,政府亦会以身作则,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户外灯光装置对附近居民造成滋扰。我们亦建议成立户外灯光专责小组,就解决户外灯光装置造成的滋扰及能源浪费问题,进行探讨和向政府提交建议。我们现正逐步落实建议的各项措施。

  就涂谨申议员的具体问题,我们的答覆如下:

(一)《指引》主要概述在户外灯光装置设计、安装和运作等方面一般的良好作业指引,供照明设计师、承办商、装置拥有人和用户参考。指引涵盖的范围包括灯光装置的操作时段、灯光装置的自动控制、光污染控制措施及能源效益措施。环境局已就《指引》的拟稿谘询约一百个持份者团体,当中包括专业团体、商会组织、环保团体、物业相关业界、旅游业界及区议会。在收到的意见中,大部分支持推出《指引》,并建议在处理户外灯光的问题时,必须平衡保护环境及使用户外灯光的实际需要。亦有部分意见认为除了自愿性的指引外,政府应在长远而言,尽快立法规管户外灯光。

  我们已充分考虑收集的意见,并在较早前谘询户外灯光专责小组的意见。小组一方面因应其他城市经验,探讨规管户外灯光的不同方案及其在本港应用的可行性,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另一方面亦同意政府先推出《指引》,鼓励不同的持份者尽早采取行动,减少户外灯光可能引起的问题。我们会尽快推出《指引》。

(二)及(三)环境局已於本年八月初成立户外灯光专责小组,小组的成员来自不同的专业团体、相关业界和环保组织。小组的职能主要是参考国际经验和做法,因应本港的情况,制订一套适用於规管香港户外灯光的技术标准及参数;邀请不同持份者对有关问题表达意见,凝聚共识;以及就解决户外灯光造成滋扰和能源浪费的问题,向政府建议未来路向。

  专责小组现已全面开展工作。自八月开始,专责小组及其下的工作小组已开了四次会议,听取顾问讲解其他城市在处理户外灯光问题方面的情况,并已制定整体的工作方向。小组现正手研究不同城市的技术标准及参数是否适用於香港,并会在短期内组织持份者参与《指引》的简布会,以及听取他们有关如何规管户外灯光的意见。

  户外灯光装置所造成的能源浪费和光滋扰涉及复杂议题,社会上不同持份者及相关业界对有关事宜亦有不同看法。专责小组会积极推展以上工作,并继续听取各方面持份者的意见。



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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