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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改控男子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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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十二月十二日)根据律政司初步意见改控一名六十一岁男子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

  该名男子涉及于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山顶普乐道发生的一宗致命交通意外。警方经调查后落案控告该名男子一项谋杀罪。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根据律政司初步意见改控该名男子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该名男子已获准保释外出候审,案件押后至明年二月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中区重案组继续循所有调查方向,搜集证据,积极调查此宗案件。当完成所有调查工作后,警方会将案件呈交律政司寻求最终法律意见,并不排除会有其他控罪。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零四号



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2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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