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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第三季建造工程完成量统计数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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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公布「建造工程完成量按季统计调查」的临时结果。主要承建商於二零一一年第三季所完成的建造工程名义总值的总计为3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2%。

  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后,以实质计算,主要承建商所完成的建造工程总值的总计於同期上升5.4%。

  以实质计算的建造工程完成量总值,是透过适当的物价指数去平减相应的建造工程完成量名义总值至二零零零年基期的价格水平计算而成。

  按建造工程类别分析,於二零一一年第三季完成的私人地盘建造工程名义总值为9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3.5%。以实质计算,升幅为19.0%。

  於二零一一年第三季完成的公营地盘建造工程名义总值为10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2.5%。以实质计算,升幅为15.2%。

  主要承建商於二零一一年第三季所完成的非地盘建造工程名义总值为1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8%。以实质计算,则下跌8.2%。非地盘建造工程包括小规模新建工程及楼房装饰、楼宇修葺及保养工程,和非地盘的电器设备安装及保养工程。

  按建筑物落成后用途类别分析,二零一一年第三季住宅楼宇建造工程占所完成的地盘建造工程总值的最大比例,其完成建造工程名义总值为70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2%。

  运输工程为第二大类别地盘建造工程,其完成建造工程名义总值为5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0.4%。

  以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字按季比较,主要承建商於二零一一年第三季完成的建造工程名义总值较二零一一年第二季上升13.6%。而以实质计算,则上升10.6%。

  主要承建商於二零一一年第三季所完成的建造工程总值,列载於表一。二零一一年第二季的修订数字则列载於表二。

  由於分判建造工程在建造业内十分普遍,一间建造业机构可以是某一合约的主要承建商,同时亦可以是另一合约的分判承建商。主要承建商所完成的建造工程总值,只包括该等建造业机构作为主要承建商合约中所完成的建造工程,而不包括其作为分判承建商所完成的建造工程。然而,分判承建商所完成的建造工程总值,应已包括在其受聘的主要承建商所完成的建造工程总值之内。

  建造业机构单位的分类是采用「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该行业分类用於各经济统计调查,把经济单位拨归不同的行业类别。

  更详细的统计资料刊载於《二零一一年第三季建造工程完成量按季统计调查报告》。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 (www.censtatd.gov.hk/products_and_services/products/publications/statistical_report/commerce_and_industry/index_tc.jsp)免费下载本刊物。

  查询有关统计调查的结果,可与政府统计处建造及杂项服务统计组联络(电话:2805 6426或电子邮递:building@censtatd.gov.hk)。



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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