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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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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伦明高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任命於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伦明高法官的简历如下:

  伦明高法官於一九五○年在津巴布韦出生。他分别於一九七二年及一九七六年在英国剑桥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及文学硕士学位,并分别於一九七三年及一九八一年在英国(内殿律师学院)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及於一九九四年成为御用大律师。他於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七年间在英国私人执业,一九七七年至一九八一年间任职香港的律政署,一九八二年至二○○三年在港私人执业,其间於二○○一年一月至二○○三年一月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他於二○○○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并於二○○三年九月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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