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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行动打击小巴司机及乘客没有佩戴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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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於昨日(十二月八日)在全港进行执法行动,打击在公共小巴上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违规行为,并提醒小巴司机和乘客乘车时做好安全措施,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该项行动由昨日清晨开始至午夜结束。行动中,警方共发出七个口头警告及148张传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另外亦发出11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

  根据警方数字,今年一月至十一月共有974宗涉及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引致1,602人伤亡,较去年同期999宗同类的交通意外和1,662人伤亡的数字分别减少了3%及4%。

  警方发言人表示:「佩戴安全带是小巴乘客及司机的责任,安全带能稳固乘客及司机在座位上以保障他们的安全。任何没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及司机,均可被判最高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警方一向致力减低交通意外引致的伤亡人数,并会继续主动从教育、宣传及执法三方面提高本港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一百四十四号



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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