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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二题:排档消防安全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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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质询和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的答覆:

问题:

主席:

  上月三十日,旺角花园街发生四级大火,先由地下排档起火,再蔓延至邻近旧楼,并造成重大人命伤亡及财物损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火灾发生及迅速蔓延的原因,为何会导致有多人死伤,以立即提示住在类似居住环境的住户加强警觉,如何避免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时如何避免会有多人死伤;

(二)全港有多少类似情况,即住宅楼宇附近设有排档,当局会否即时巡查类似的排档及邻近的楼宇,以评估一旦发生大火时,该等楼宇能否承受有关的风险,包括该类居住环境及该等楼宇是否符合《消防条例》的规定、消防设备是否足够、楼宇有否僭建物或分间楼宇单位(俗称「浻房」)、其走火通道有否被阻挡及住户的防火意识是否足够等,以及会即时采取什么措施,以避免类似惨剧再发生;及

(三)当局会否即时联络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针对各区内有类似居住环境的旧楼,即时主动提供技术及财务支援,以增加业主的防火安全意识,以及协助业主改善楼宇的防火及消防设备?

答覆:

主席:

(一)及(二):消防处和警方现时仍正就花园街四级大火的起因进行调查,未有结果。视乎部门的调查结果和最后报告,估计导致大火迅速蔓延的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路边排档积存大量货物,而货物中亦有不少易燃物品,引致火势迅速加强和蔓延。但我强调,真正的起火原因和当时引致火势蔓延的情况,有待调查完成后才能确定。

  花园街排档自去年十二月发生火警后,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已联同消防处、机电工程署及有关小贩组织,实施多项改善排档消防安全的措施,包括确保车道有足够空间供消防车及消防员使用;排档之间预留足够空间,方便附近楼宇住客疏散;非相连的排档要有适当的空间分隔,阻止火势蔓延;排档应采用防火物料搭建;以及排档须从合法途径获得独立电力供应等。

  根据食环署提供的资料,全港约有四十个地点出现商住/住宅楼宇与排档相毗邻的情况。食环署和消防处刚於十二月一日及二日到这些地点作出巡查,视察其潜在的火警危险,以及由食环署向违规的小贩执法。因应这次火警的情况,食环署、消防处及相关部门正积极覆检在去年底所订的安全措施,以研究如何进一步改善排档和附近商住/住宅楼宇的消防安全,并会尽快公布。

  花园街附近楼宇大部分属於一九八七年或以前落成的商住楼宇或住宅楼宇,受《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第572章)规管。消防处和屋宇署现正按计划对火警风险较高的商住楼宇进行巡查,以按法例要求它们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及消防安全建造措施。在巡查时,若发现走火通道受阻塞或因结构问题导致潜在火警危险,或消防装置及设备出现问题,有关部门会采取执法行动。若阻塞走火通道的杂物构成发生火警的即时及重大危险,消防处可安排移走该些物件。

  这次花园街的火灾涉及排档附近六栋旧式商住楼宇,其中消防处及屋宇署已对五栋楼宇完成巡查,并已於二○○八年八月至二○一一年十一月间,分别向他们发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楼宇提升消防安全措施。在该五栋楼宇中,其中一栋的消防安全指示尚未到期,至於另外四栋则正在申请延期遵办或已获批延期遵办,主要原因是因为业主需要更多时间筹办和进行改善工程。

  现时《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并没有规管或要求私人住宅在单位内设置消防设备,因此对在私人住宅单位内的所谓「浻房」,亦没有法定的消防设施要求。由於普遍的纯住宅大厦或一般住宅单位,其燃烧负荷量及火灾危险较低,消防处发出的实务守则,只会要求这些楼宇在大厦的公用地方设置基本的消防装置及设备,例如安装消防栓及喉辘系统等,和保持足够、畅通的逃生通道。

  在楼宇安全方面,屋宇署自二○一一年四月起已开始针对「浻房」进行「大规模行动」;每年巡查150幢楼宇内的浻房,并对违例「浻房」采取执法行动。发展局局长於十二月二日宣布,屋宇署将调整针对「浻房」的执法策略,采用以风险为本的方式拣选位於排档附近的非单梯设计楼宇进行巡查。发展局局长将於稍后回答另一条急切质询时就屋宇署的行动作详细阐述。

  消防处一直有向公众进行宣传,加强他们的防火意识。在本年十一月消防处在电视播出宣传防火安全的节目,重点教育市民正确的逃生方法。消防处亦向居民组织派发单张宣传消防安全,提醒住户提高警觉,注意消防安全,例如确保大厦走火通道畅通无阻、切勿在家居或附近储积大量货物、确保楼宇的消防安全装置运作正常、应尽快按消防处指示安妥消防安全装置等。居民如发现有潜在消防危险,亦应尽快通知该区的消防局跟进。

  此外,消防处亦一直有派出突遣执法队,巡查火警风险较高的旧式楼宇,以确保楼宇的消防安全。消防处在十一月曾针对旧式楼宇密集的地区进行特别巡查行动,巡查了200多栋楼宇,就阻塞走火通道等发出47宗检控,并向屋宇署转介有关楼宇结构问题的个案。

(三)政府及其伙伴机构,即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均设有多项技术及财政支援计划,就楼宇安全及消防安全事宜为业主提供协助。这包括由政府拨款的「改善楼宇安全综合贷款计划」及「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以及由房协及市建局共同管理的「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上述各项支援计划的涵盖工程范围均包括与消防安全建造或消防装置及设备相关的工程。此外,若业主在安排工程时遇到技术上的疑难,除了可联络有关政府部门或征询专业人士意见外,亦可向房协及市建局寻求协助。

  此外,为鼓励业主改善其楼宇的消防安全,消防处及屋宇署在针对消防安全采取执法行动时,均会提供上述各项支援计划的资料,以方便业主能透过各项计划获得适切的协助。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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