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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一题:花园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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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质询和政务司司长林瑞麟的答覆:

问题:

  花园街市集继去年12月发生大火,焚毁近50个摊档后,事隔不足一年,本年11月30日凌晨,附近地点再次发生大火,今次更酿成重大死伤。据肇事地点一带的排档档主表示,早前已根据当局的建议改善防火措施,包括在档位间预留足够空间,方便附近楼宇住客在火警发生时疏散,并在非相连排档设置适当空间分隔,防止火势扩散。但报道指上周火警发生期间,火势蔓延仍十分迅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去年年底火警发生后,当局有否全面评估多个闹市大型露天市集(包括花园街、通菜街及庙街等)的火警风险,并检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若有,评估和检讨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鉴於今次事发地点的排档档主表示,已按照当局建议改善防火措施,但火势仍迅速蔓延,更造成严重伤亡,这是否显示当局对去年年底附近地点的火警起因的分析和总结欠缺全面,以致未能防止另一惨剧发生;

(二)上周火警后,当局有否评估灾场一带的住宅楼宇的结构和整体安全性;若有,结果为何;鉴於有灾民担心日后安全,表示即使火场解封后亦不敢迁回上址,当局有否措施,协助重新安置这些居民;若有,措施为何;及

(三)当局对今次受灾居民及死伤者家属的紧急经济援助措施为何;若有关措施均未能惠及灾民,政府会否考虑动用关爱基金款项作紧急援助?

答覆:

主席:

  首先,我要代表特区政府向花园街火灾的死难者及灾民,以及他们的家人致以深切慰问,亦希望仍然住院的市民能早日康复。

  11月30日凌晨花园街火灾发生后,特区政府的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已经按行政长官的指示,即时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去处理火灾的善后工作,以及提升公众安全,采取措施。

  总括而言,我们现正循以下五个方向着手跟进:

  第一,救援并安顿灾民。在火警发生之后,我们随即开放了社区中心,供灾民暂时栖身并进行身份登记工作。相关部门,包括民政事务总署、社会福利署(社署)和房屋署已按现行政策,为灾民提供各方面的协助。

  社会上的慈善团体和热心人士,亦表达了他们对这次灾情的关怀,化热心为行动,在短短几天内已筹集了5、6百万元的捐款。在火灾中不幸遇难人士的家庭,每户可获得约30万元的援助;而其他直接受大火影响的住户,亦可得到超过6万元的援助。

  此外,房屋署亦动用石篱临时居所,暂时安置受影响而无处栖身的人士,以协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截至12月6日,62户共126位灾民已经入住。他们可以在临时居所暂住三个月。

  我们希望这些援助可以帮助有关灾民度过难关,尽快回复正常生活。现时,政府第一阶段的救灾工作在这方面已基本上完成。

  第二,这次火灾,导致9人死亡,34人受伤。直到目前为止,尚有5人仍然留医,情况危殆或严重。医院管理局会尽一切努力为他们提供治疗。

  第三,警务处和消防处已就火灾的成因展开广泛和深入的调查。如发现任何证据显示火灾涉及刑事成分,我们必定会严正执法。

  第四,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屋宇署和消防处已启动几个方面的行动。

  食环署正在加强巡查超过40个排档地区,并对违规情况严厉执法。为减低引起火警的危险,每名档主只能在容许的范围内经营,而每个档位的檐蓬亦不能与其他档位或附近的建筑物相连。此外,在非营业时间,贮存在档位的货物必须在牌照订明的摊档范围内存放。

  屋宇署亦将会在未来6个月,争取完成巡查三百多幢楼宇前面有排档、建於1980年以前的旧式6至12层高的双梯楼宇。如发现违规情况,或因改建工程而阻碍走火通道,便会采取执法行动。消防处将会为食环署和屋宇署的工作提供支援。

  这些工作的目的,是要按现行法例和政策,尽量防止同类的火灾再次发生。

  第五,今后为了更有效地管理排档,以及加强公众安全,食物及徖生局和食环署会牵头考虑各方面的可行措施,以提升排档的消防安全。在评估这些措施时,我们会有两方面的考虑:首先,措施必须能保护市民的安全以及减低火灾风险;与此同时,措施亦要考虑到排档档主的利益。

  就加强公共安全,直至现在,已提出的各方面方案包括:「朝行晚拆」、「留架不留货」、「扣分制度」,以及迁徙有关排档等。我们愿意听取立法会、区议会、市民和业界代表就这些措施的意见。

  我们计划在经过仔细研究和考虑之后,就可行的措施尽快提出建议,谘询公众,让社会可以就这个问题作出深入和实质的讨论。如有需要,我们会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逐步推动有关措施。

  就梁美芬议员的提问,我的回覆如下 —

(一)在提升排档的消防安全水平方面,消防处一直协助食环署进行有关工作。花园街排档自去年12月发生火警后,食环署已联同消防处、机电工程署及有关小贩组织,实施多项改善排档消防安全的措施,包括确保车道有足够空间供消防车及消防员使用;排档之间预留足够空间,方便附近楼宇住客疏散;非相连的排档有适当的空间分隔,防止火势蔓延;排档应当采用防火物料搭建,以及排档须从合法的途径获得独立电力供应等。

  以消防处在火警现场所见,花园街部分排档顶部有可燃性高的帆布或胶布物料、非相连的排档之间预留的空间不足等,以致影响消防安全。但真正的起火原因和当时引致火势蔓延的情况,有待调查完成后才可以确定。

  在花园街四级火警后,消防处已联同食环署巡查全港有住宅楼宇邻近密集排档的地区,提醒商贩须注意的消防安全措施。鉴於是次火警的情况,食环署、消防处及相关部门正覆检有关排档的消防安全措施,研究进一步改善有关消防安全。

  消防处已就全港20多个旧式住宅和商住楼宇邻近有密集排档的地区制订应急预案,以加强在发生火警时灭火和救援行动的效率。另外,消防处亦不时派出消防车在这些地区进行路试,以确保紧急车辆可顺利通过。

(二)在消防处完成其救火及搜救行动后,屋宇署人员已巡查灾场一带的楼宇。巡查结果显示有关楼宇的结构并未受是次火灾影响,其结构仍然是稳妥的。

  正如我刚才提到,房屋署已於12月4日安排已登记之灾民暂时入住石篱临时居所,以协助他们解决紧急的住屋需要。倘有个别住户有特殊困难须稍为延长在石篱临时居所的暂居时间,房屋署会联同社会福利署因应住户之实际情况,尽量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协助。我们亦会为有意入住公屋的居民提供协助,帮助他们递交申请。已登记在公屋轮候册的住户会按他们的申请编号等候编配公屋。

(三)为协助受灾居民及死伤者家属应付各种迫切的生活需要,当局已於灾后即时倾尽全力向他们提供各种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援助。首先,多个慈善机构及基金,包括赛马会紧急援助基金、仁爱堂「仁间有爱」支援计划、香港中华总商会、东华三院、博爱医院紧急援助基金、华人慈善基金、乐善关怀基金、啬色园紧急援助基金、仁济紧急援助基金、保良局,以及香港青年工业家协会第一时间向灾民伸出援手,提供紧急援助金以济燃眉之急,而社署已积极协助它们迅速发放有关经济援助到各灾民手上。个别人士所获得的经济援助,我在开始时已经向各位议员简述。

  除了经济支援外,当局亦已向灾民派发家庭电器及日用品以应付生活所需。社署亦即时派出临床心理学家及社工,为灾民举行情绪支援及分享会。如个别居民有需要,他们亦会提供进一步的心理辅导。另外,社署的地区同事亦已尽力联络不幸罹难者的家人,进一步为他们提供情绪和经济支援。社署会继续跟进死伤者家属和受影响居民的福利需要,务求能迅速向他们提供适当的援助,令他们能尽快重新过正常的生活。

  至於关爱基金,在制订援助项目时会考虑项目是否与政府或其他慈善基金的资助及服务发挥互补作用,尽量避免重叠。鉴於现时政府和其他慈善基金已分别向灾民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和资助,关爱基金未有计划推出相关援助项目。

  发生这次火灾,大家都不愿见到。政府有责任为死难者家属和受影响的灾民妥善安排善后工作,亦需要对引起这次火灾的成因作出仔细的调查,并与公众一起研究和讨论可行的方法,以防止类似事件重演。我相信,透过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凝聚社会的支持,我们可以把这些工作做好。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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