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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因网上诈骗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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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法院今日(十二月六日)裁定两男三女共两项串谋欺诈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他们年龄介乎十九至二十五岁,并须还押至十二月二十三日等侯判刑。

    案情透露,十名受害人(年龄介乎十八至二十五岁的三男七女)於今年一至五月期间从互联网讨论区看到招聘神秘顾客的广告,受聘后须对财务机构及零售店进行服务水平的测试。受害人其后被诱使以个人身份向财务机构借贷及於零售店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购买物品,以测试这些机构的服务水平。当受害人将所借得的款项及所购买的物品交予骗徒后,便与骗徒失去联络,损失金额总值约三十二万九千元。

    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经深入调查后,於今年五月二十二至二十四日拘捕该两男三女,他们其后被控以相关罪名,今日被裁定罪名成立,须还押至十二月二十三日判刑。

    警方强调,串谋欺诈及使用虚假文书是严重罪行,最高刑罚均为监禁十四年。任何人在网上干犯罪行,警方亦有能力及决心把他们绳之於法。

    警方提醒年轻人切勿在网上公开个人资料及轻信「不需经验和学历,薪酬高、福利好」的网上招聘广告或留言。市民亦可以到警务处网站浏览相关骗案资讯。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报第一百六十二号



2011年1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2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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