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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移交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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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涉及一宗「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串谋淋泼腐蚀性液体」案件而被通缉的三十三岁男子於十二月二日由内地公安送交回香港警方。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一名外籍律师在湾仔港湾道被淋泼腐蚀性液体。该名男子涉嫌与案有关,其后逃离香港前往内地。

  该男子於今年十一月中被深圳公安局截获,并於十二月二日在皇岗边境管制站送交回香港警方。

  他已被暂控一项「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串谋淋泼腐蚀性液体」罪名,将於明日(十二月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出庭应讯。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正调查案件。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一百五十八号



2011年12月4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6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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