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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医院公布一宗严重医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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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屯门医院发言人就一宗严重医疗事件,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有以下公布:

  一名六十九岁患有长期心脏病男子,于十一月二十三日早上运动期间晕倒引致头部受伤,被送到屯门医院急症室医治。男子入院时已回复知觉,接受脑部电脑扫描及心电图检查,当时医生并未察觉其脑部有出血情况,病人亦没有中风迹象,根据心电图结果,医生诊断病人患有急性心脏病,遂转送到内科病房留医。

  根据病人病历纪录,病人因患有心脏病而正在服用阿士匹灵及其他心脏药物,以防止血管闭塞,内科医生遂为他继续处方阿士匹灵及其他通血管药物。在临床观察,病人亦没有中风迹象(包括肢体瘫痪、言语不清等),故此医生按治疗计划加强处理病人心肌梗塞的情况。十一月二十五日,病人情况恶化,陷入昏迷,需靠仪器呼吸。医生为他进行第二次脑部电脑扫描检查时发现其颅内明显出血,情况严重。经脑外科医生评估,病人并不适合进行外科手术,内科医生继续利用药物为病人治疗其颅内出血及急性心肌梗塞。惟病人情况并无好转,延至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日)凌晨去世。

  医生覆核病人第一次的脑部扫描影像时,发现影像显示病人入院时颅内右前方已有少量渗血迹象。一般而言,颅内出血病人不适宜使用通血管药物。

  屯门医院对病人死亡感到十分难过,向其家人致以最深切慰问。本院非常关注今次事件,就事件展开深入调查。院方为加强风险管理,由即时开始,所有曾经脑部受创而其脑扫描影像并无明显出血情况的病人,会由放射诊断科医生覆核电脑扫描影像后才处方通血管药物。

  院方将会成立由相关专家及独立人士组成的调查小组,了解医疗团队未能及早发现病人颅内出血的情况。调查报告于八个星期内完成,并呈交医院管理局总办事处。

  本院亦已将个案转交死因裁判官,及透过早期事故通报系统呈报医院管理局总办事处。本院已与病人家属会面,解释情况和致歉,并会继续提供所需协助。



2011年11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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