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各位,《基本法》保障了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不过,这些法定的权益,绝对不能够被曲解或滥用。

  我在十月的《施政报告》里面已经很清楚表明,屋宇署会加强对违例建筑物的执法行动。我在这里重申,特区政府会为保障建筑和公众安全的前提之下:

第一,我们会依法办事;

第二,我们会分类规管;

第三,按序处理。

  我们会按这三个原则和既定计划,如期进行对僭建物的执法工作。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安排。政府执法的决心,不会因为部分村民的语言暴力、或带威吓性的抗议行动而有所动摇。

  假如有居民认为他们法定的权益受到侵犯的话,他们应该按照我们现行有效的法律机制申请,提出申诉。任何企图以威吓的手段,试图阻挠政府部门依法办事,只会适得其反,也会引起广大市民的反感。

  谢谢。



2011年11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