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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所内地高等院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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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欢迎国家教育部公布六十三所内地高等院校试行对香港学生豁免联招考试,并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择优录取香港学生的具体安排。有关安排是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八月访问香港时宣布中央政府一系列支持香港发展的措施之一。

  教育局发言人说:「新高中学制及香港中学文凭资历获得国家承认,既可为香港学生提供另一升学途径,减轻香港学生争取进入大学的压力,也有助他们日后在内地或香港发展,为国家培养人才。」

  该六十三所高等院校分布内地十一个省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四川、云南,而所提供的课程亦各具特色,既有综合性大学、师范大学、医学院、中医药大学、财经大学,亦有语言大学、服装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和传媒大学。(院校名单见附件)

  201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应届考生,可报名参加。报名方式将采取网上预先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形式进行。国家教育部已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联招办)负责网上报名及录取审核工作,并委托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承办现场报名确认、报名资格审核及招生宣传等工作。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填报四所学校志愿,而每所学校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院校的最低录取要求为「3、3、2、2」,即四个核心科目的入学要求原则上应达到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除四个核心科目外,各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要求指定不同选修科目或非指定选修科目,明确学生需达到的水准(如指定一至两个选修科目成绩需达到第2级或第3级)。各院校亦会参考「学生学习概览」载录的其他学习经历,择优录取学生。

  根据2012年招生程序,学生可於二月二十日至三月五日期间在网上预先报名,并在三月一日至十五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各院校可根据考生报考资料安排面试,并於五月中公布预录取名单。七月下旬进入录取阶段。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并转至六十三所院校进行录取确认;各院校将於八月三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有关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详情,请浏览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expo2011)。国家教育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将於十二月十日至十一日联合主办「2011内地高等教育展」,让学生和家长更加了解具体安排。展览期间,国家教育部将讲解赴内地升学的概况,以及新措施的申请程序及安排。六十三所参与免试招生的内地高等院校亦会设置摊位,并透过举办多场讲座让院校即场讲解升学资料,包括学系及学科简介、学习费用,以及收生要求等。展览将於伊利沙伯中学举行,欢迎免费入场参观。



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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