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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学位教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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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政府於二○○七年的《施政报告》宣布,分两年即二○○八/二○○九学年及二○○九/二○一○学年,将公营(即官立及资助)中小学教师编制内的学位教师比例,分别增至八成五及五成,但自此至今再没有增加该等比例。由於多年来师训机构培训的已全属持有学位的教师,有不少教师向本人投诉,他们持师训学位入职多年,在校内与学位教师工作无异,但至今仍只担任非学位教师职位,现有安排造成教师分化和人事矛盾,严重打击教师士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学年分别有多少名受聘於公营中小学的教师持有学位资历而担任非学位教师职位;

(二)是否全部公营中小学均已分别达到八成五及五成的学位教师比例;如否,有多少中小学未达到该等比例,以及原因为何;当局会否敦促有关学校尽量达到该等比例;及

(三)当局会否尽快进一步增加公营中小学的教师编制内的学位教师比例,让所有持学位资历的教师担任学位教师职位,令持学位资历的教师同工同酬;如会,其计划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当局如何处理大量中小学持有学位资历的教师,长期担任非学位教师的职位,但却负责学位教师工作的不公平问题?

答覆:

主席:

(一)据二○一○/二○一一学年的统计,受聘於公营普通中、小学教职员编制内的教师,当中具有学位资历而担任非学位教师职位的教师人数分别约有3 600及8 400人。

(二)教育局已按二○○七年《施政报告》的承诺,於二○○九/二○一○学年把所有公营中、小学教师编制内的学位教师比例分别增至八成半及五成。

  教育局的数据显示整体学位教师的数目尚未完全达至八成半及五成。在二○一○/二○一一学年,公营普通中、小学整体的学位教师职位的聘用百分比,分别是94%及79%。

  至於个别资助学校学位教师编制名额的实际使用率,在二○一一/二○一二学年,我们初步的数据显示,学位教师职位聘用百分比达八成或以上的学校,中学约为97%,而小学则为约45%。

  我们注意到只有接近一半的小学,其学位教师职位聘用百分比达八成或以上,即有较多小学未曾用尽其学位教师名额,而未曾用尽的幅度亦较大。根据小学向我们反映,学校没有尽用所有学位教师职位的主要原因,包括该校现职教师尚未持有学位资历或仍在修读学位课程;学校一般需要较长时间观察教师的表现,以便甄选合适的非学位职系教师改编为学位教师; 以及部分教师选择留任非学位职系等。

  中学整体的学位教师职位的聘用百分比,是贴近我们提供的学位教师编制。只有一小部份学校尚未尽用学位教师职位。

  在教职员聘任及人事管理事宜方面,我们一向给予学校自主权和灵活性,以便学校能够按本身的运作需要聘任合适的教师,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不过,我们亦非常关注个别学校使用学位教席的情况,我们的同事经常透过与办学团体及学校管理人员的日常接触,提醒学校应尽量利用所有的学位教席,让校内合资格的非学位教师透过改编职系填补,以提升教师的地位和士气。

  为进一步改善学位教师职位聘用及填补的情况,我们会要求个别学校的校董会/法团校董会讨论及认真考虑是否须在有学位老师仍在担任非学位教师职位的情况下,继续保留尚未使用的学位教师名额。在有需要时,我们亦会要求个别学校须向教育局提供解释和以有学位的教师填补学位教师职位的计划。

(三)至於学位教师及非学位教师的工作和薪酬事宜,我们认为学位教师及非学位教师分别属於两个不同的职系,其职责及薪酬亦有所不同。学位教师一般除须要负责任教较高年级外,亦须担当领导角色,带领老师推行各项教育新措施。《资助则例》已订明各个职系及职级的教学人员职责,学校需按校内教学人员的职系及职级分配工作。

  总括而言,教师全面学位化是政府长远的工作目标,政府会继续检视各相关因素,包括财政承担能力、资源运用的优次、现职教师取得学位资历的数据,以及学校填补学位教席的进展等,在适当时候检讨学位教师的比例。



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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