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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公布新规划指引编号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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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公布有关「指定『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混合用途』地带及拟在『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混合用途』地带内进行发展而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提出的规划申请」的规划指引。

  该城规会规划指引旨在说明「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混合用途」地带的规划意向和该地带内不同类型大厦所准许的用途、指定「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混合用途」地带的主要规划准则、发展限制和设计要求,以及评审规划申请的考虑因素。

  查阅该规划指引(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42)可联络城规会秘书处,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电话:2231 4810或2231 4835),或浏览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

  有关规划指引的查询可致函或发电邮给城规会秘书处(电邮地址:tpbpd@pland.gov.hk),亦可向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热线电话:2231 5000,电邮∶enquire@pland.gov.hk)查询,地址为北角政府合署17楼及沙田上禾鄚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14楼。



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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