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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报刊登战略物品管制修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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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於下星期三(十一月二十三日)向立法会提交《二○一一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一)令》。

  工业贸易署(工贸署)发言人说:「该命令的目的是反映有关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即瓦塞纳安排、澳洲集团、导弹科技管制组织及核供应国集团,对其战略物品管制清单所采纳的变更。」

  根据本港法例,战略物品的进出口受到由工业贸易署署长签发的许可证所管制。许可证管制的目的是监察及管制战略物品的流动情况,以维持科技供应国对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从而确保本港可以继续输入高科技。

  发言人说:「香港一向紧随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的管制尺度,以确保本港的管制与国际标准一致。」发言人表示:「相信业界人士会欢迎实施该命令,这是由於与本地公司进行战略物品生意的主要贸易伙伴,亦采用国际防止武器扩散管制组织的相同管制清单。该命令将更新香港的战略物品管制清单,对本地经营战略物品的公司可提供方便及便利。」

  该命令於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宪报刊登,并将於十一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会。该命令将在工业贸易署署长於稍后藉宪报刊登的公告所指定的日期起实施。业界人士可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页(www.gov.hk)上浏览宪报。

  市民如欲查询有关修订,可联络工贸署战略贸易管制科(电话:2398 5587或电邮:stc@tid.gov.hk )。

  工贸署亦会透过通告及查询服务通知商户有关修订的详情。



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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