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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区议会界别分组明日开始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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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港九各区议会界别分组及新界各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由明日(十一月十八日)开始,至十一月二十四日结束。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七日)说:「获提名人士必须是任期於二○一二年一月一日开始的民选区议员。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的详情载列於《行政长官选举条例》附表第17条,丧失获提名资格的详情则载列於附表第18、18A及18C条。」

  他说:「提名表格须最少由五名已登记为有关的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签署。本月新当选的民选区议员已自动登记成为相应的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如果有民选区议员在较早前已在非区议会界别分组提名其他人士,则不可在区议会界别分组提名候选人。如他们在非区议会界别分组获提名为候选人,则不可在区议会界别分组接受提名。」

  获提名人士须在提名期内亲自把已填妥的提名表格及一千元选举按金送交选举主任。在提名期内,选举主任会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接受获提名人士递交提名。选举网站(www.elections.gov.hk)载有选举主任的联络详情。

  提名表格可从选举网站下载,或於各区民政事务处、选举主任的办事处,以及选举事务处位於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的办事处索取。

  如港九各区议会界别分组或新界各区议会界别分组属有竞逐选举,便须於十二月十一日进行投票。

  如有查询,请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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