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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行人安全岛的安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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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答覆∶

问题∶

  车辆撞向行人安全岛而引致人命伤亡的意外时有发生。关於行人安全岛的安全问题,当局可否告知本会∶

(一)最近三年涉及行人安全岛的交通意外的数目、伤亡人数及地点为何;及 

(二)会否考虑改善交通灯号的设置,并逐渐取缔行人安全岛,让行人横过马路时无需在马路中央停留?

答覆∶

主席∶

  安全岛是辅助行人横过马路的设施,在较阔或有相反行车方向的道路上设置的行人过路设施,例如斑马线、行人辅助线,由於行人在开始横过马路时,不能完全掌握在另一边马路的交通情况,运输署一般会在这些行人过路处的中央地带设置安全岛,让行人在到达马路中央位置时停步,再看清楚另一边马路的交通情况,然后在安全情况下才继续横过马路。至於灯号控制的行人过路处,有时亦需要行人在中央地带设置的安全岛停步,看清楚另一边马路的灯号及交通情况,才继续横过马路。运输署会因应行人流量,设计让行人有足够的地方等候横过马路,亦会竖立反光或会发光的安全岛标柱,提示驾驶者应靠安全岛的左方或右方驶过。假如没有设置安全岛,行人便需在马路中央或在行车线之间站立等候,没有任何防护,而容易引致交通意外。所以,为保障行人安全,不宜取缔安全岛。

  除了在交通较繁忙的灯号控制行人过路处需要行人分段横过马路,以减轻交通挤塞外,现时灯号控制的行人过路处的设计,已尽量让行人有足够时间抵达对面行人路,而无须停留在路中央的安全岛等候。运输署会不时检讨个别行人过路处的运作情况,并不断在道路设计和灯号控制方面作出改善,以配合道路使用者的需要和保障道路安全。

  由二零零八年一月至本年九月并没有发生任何涉及有行人在安全岛上被撞倒而死亡的交通意外。在同一期间涉及在行人安全岛上有行人严重受伤的交通意外宗数有一宗,受伤人数为一人;该宗意外在葵青区发生,涉及驾驶者行车时太贴近行人安全岛。现时并无资料显示安全岛会导致严重交通意外。当局会加强向驾驶者推广安全驾驶的宣传教育。



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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