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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竞争法(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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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一月五日)出席2011厂商会工商体育邀请赛足球赛开球礼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跟进有批发商被超市施压,局方有什么方法可帮助他们?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现时在未有竞争法的情况下,就算有合理理由怀疑有反竞争行为,亦不能按法例赋予的权力进行调查,更何况说要惩处,所以我们要先行出第一步,订立竞争法,有调查权力,并清晰定义何谓反竞争行为,而作出适当惩处。好像现时大家所见,其实任何商业竞争,其游戏规则和规例是要很清晰,并要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大家今天见到足球运动要争竞,亦要在一个公平的情况下进行,而适当惩处亦十分重要,譬如说足球赛有判处罚球,严重些有黄牌、红牌去惩处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竞争法亦是一样,在将来立法后,我们便可有效针对不同程度的反竞争行为,作出惩处,所以要先行出第一步;现时没有竞争法,我们是不能作出惩处的。

记者:中小企不断有很多忧虑,认为竞争法似乎是针对它们而并非规管集团,局方有何回应?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竞争法是针对反竞争行为。竞争条例草案已推出一年多,在此期间,我们细心聆听各持分者,包括商界,特别是中小企的意见。今次我们的六项修订,我们认为已有效回应了比较重大的关注点。

记者:近日的事件见到以竞争法保障企业的迫切性,局方会否因为希望条例快些上马,回应多些政党要求的修订,加速法例实施?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六项修订已回应了商界,特别是中小企的关注,我认为现时经修订后的条例草案,其实再修订的空间不大。我亦希望与议员们在立法会内,尽快努力把草案的审议工作做好,快些订立竞争法,将好处带给香港市民,特别是消费者。多谢大家。



2011年11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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