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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全面改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动议的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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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全面改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动议的议案的开场发言:

代主席女士:

  首先,我要多谢谭耀宗议员提出「全面改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动议辩论,以及五位议员的修正案。

  强积金制度自二○○○年落实,连同由政府管理,经费全部由政府一般收入支付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自愿性的储蓄及保险,组成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的三根支柱。

  强积金制度是透过雇主及雇员共同供款,协助就业人口累积退休储蓄。该制度实施十年,提升了香港的退休保障。相较十年前只有约三分之一的就业人口有退休保障,现时强积金制度连同其他退休保障计划,已经有85%的就业人口获得退休保障。期内投资在扣除费用后,每年回报率平均高於5%,远超同期1%的消费物价指数增幅。截至二○一一年六月底,它共为超过250万雇员及自雇人士累积约3,844亿元的资产。

  当然,正如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指出,强积金制度仍在起步阶段,需要不断改善。政府与积金局会继续因应强积金制度运作的经验及持分者的意见,优化制度不同范畴的安排,包括促使进一步减低强积金计划收费及令制度能更切合计划成员的需要。

  代主席,我与积金局的同事会小心聆听各位议员就议案及修正案的发言,作为优化强积金制度的参考。我将会在稍后时间就议案及议员发言作详细回应。

  代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



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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