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六题:为基层市民提供公共房屋
*****************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日)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口头答覆:

问题:

  据报,行政长官于本年十月十九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二○一一至一二年《施政报告》已努力解决住屋问题,为基层市民提供房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有的约150 000个公屋申请涉及多少名30岁或以上非长者一人申请者;在现有配额及计分制下,30至39岁组别及40至49岁组别获编配公屋的平均得分为何;35岁及45岁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今天申请公屋,分别要轮候多少年才可得到所需分数而获编配公屋;以及当局会如何帮助他们尽快入住公屋;

(二)鉴于当局表示会适当地增加公共屋邨的密度和地积比率,加建新公屋单位将可增加公屋供应,而复建居者有其屋(居屋)计划单位将有助腾出更多旧公屋单位作编配之用,当局会否重新考虑在适当时间,重推租者置其屋计划,让公屋居民购回自住公屋;及

(三)当局有否考虑放宽居屋第二市场的转售限制,让符合资格以白表申请居屋的人士申请购买,以加强居屋市场转售的活跃程度,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置业机会?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问题的第一个部分: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宗旨,是为不能负担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住房屋。为此,房委会设有公屋轮候册供申请人登记。房委会的目的,是把一般申请人的平均轮候时间维持在三年左右。

  截至二○一一年六月底,公屋轮候册上共有155 600宗申请,当中约66 600宗为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在66 600宗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中,约有百分之五十三,即约35 000名申请者为30岁或以上。

  在配额及计分制下,申请者获配公屋的相对优先次序,取决于其在计分制下所得分数。申请者的分数,则视乎其递交公屋申请时的年龄、轮候时间,以及是否公屋居民。一般而言,申请者年纪越大和轮候时间越长,分数越高。申请者累积分数越高,会越早获配公屋单位。

  在二○一○至一一年度透过配额及计分制获配公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中,年龄30至39岁的申请者的平均得分为140分,而年龄40至49岁的申请者的平均得分为142分。不过,已接受配屋的申请者的最低分数不时变化,亦会因地区而异,这视乎个别地区申请者的分数分布,以及在个别地区公屋单位的供求而定。故此,我们不能预计申请者须得分多少或轮候多少时间才能获配公屋。

  在现行制度下,非长者一人申请者除可透过「配额及计分制」申请公屋外,亦可联同家人作一般家庭申请。房委会为鼓励更多年青一代与年长父母共住,已推出多项促进家庭和谐共融的优化房屋安排。在「天伦乐加户计划」下,符合资格的成年子女均可以加入年长租户的公屋户籍。年轻人士亦可以透过「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与年长亲属申请共住一个单位。和其他非长者申请者不同,他们可以选择任何地区的公屋单位,包括蒥区,并享有六个月的轮候时间优惠。合资格及有迫切住屋需要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亦可透过「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或经由社会福利署推荐申请「体恤安置」,以提前获配公屋单位。

  在公屋供应方面,根据最新的公营房屋建设计划,由二○一一至一二年到二○一五至一六年的五年期内,房委会共会兴建约75 000个公屋单位,即平均每年15 000个单位。我们预计这建屋量,连同从现有公屋单位中回收的单位,目前可继续维持轮候册一般申请人的平均轮候时间于大约三年的政策目标。

  然而,每年15 000个新建单位并不是硬指标,我们的目标是维持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于大约三年。为此,房委会每年延展及检讨以五年为期的公营房屋建设计划。如有需要,房委会会调整建屋量及增加供应,以维持三年平均轮候时间的目标。

  问题的第二个部分:

  房委会于一九九八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以达到当时于十年内全港七成家庭置业的政策目标,让公屋租户可选择以折扣价购买所居住单位。

  政府在二○○二年时为房屋政策重新定位,决定集中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以维持一般轮候册申请人的平均轮候时间在三年左右的目标,但不再采用置业比例为指标,因此再无继续推行租置计划的理据。所以,房委会决定在租置计划第六期甲及乙完成后,终止出售公屋单位。

  我们在现阶段没有计划恢复租置计划,主要由于两方面的考虑:

  首先,回收公屋单位是供应轮候册申请者的重要来源。目前,公屋轮候册上有超过150 000个申请。把公屋单位售予租户,有关单位便不能再用作编配之用,会影响公屋单位的流转及供应,这难免会削弱房委会持续推行公屋计划及维持平均轮候时间在大约三年的能力。

  此外,自租置计划推出以来,房委会在管理租置屋邨的公屋单位亦面对不少问题。在39个租置屋邨内,当中64 000多个仍是租住单位,约占租置屋邨单位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无论售出多少单位,所有租置屋邨均与私人物业无异,由业主立案法团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及大厦公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屋邨的公用地方及决定管理的模式。在租置屋邨里,房委会的屋邨管理政策不能全面推行,以致居于租置屋邨和公屋的租户受不同的管理措施规管。举例来说,现时所有租置屋邨均没有在公共地方实行屋邨管理扣分制,房委会只能规管出租单位内的不当行为。

  虽然我们没有打算复推租置计划,不过根据现行政策,现居于租置屋邨的租户仍可选择购买其租住单位。有意置业的公屋居民,亦可于第二市场购买未补价的租置计划公屋单位和居屋单位。

  问题的第三个部分:

  居屋第二市场容许公屋租户及其他绿表人士参与,让他们可不用补价购买居屋单位,从而为他们提供另一自置居所的途径,并腾出更多出租公屋,编配予有真正需要的人士。

  容许白表申请者在居屋第二市场购买未补地价的居屋,会引致的一些课题,必须审慎研究。这包括建议是否符合设立居屋第二市场的目的,即加强公屋居民的流动,同时收回公屋单位再作编配。另外,我们亦须考虑能否令居屋单位的需求和供应有效地配合。故此,有关建议必须小心处理及审慎研究。

  不过,为回应中低收入家庭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的置业诉求,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提出了两项缓冲措施,包括复建居屋的新政策,以及优化「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让有意申请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负担能力作选择。

  总括来说,政府会继续恪守为无法负担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及人士提供公屋的长期承诺,平均每年兴建约15 000个公屋单位,以维持一般轮候册申请者平均轮候时间约三年的目标。但是,正如我刚才指出,每年15 000个新落成单位并不是硬指标,我们的目标是维持一般轮候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大约三年。如有需要,房委会会增加供应,以维持三年平均轮候时间的目标。

  至于有意置业的家庭,亦在房屋阶梯上有多元化的选择,除居屋第二市场未补价的居屋单位外,亦可于公开市场购买已补价的居屋单位、「新居屋」或「置安心」单位,而私人市场中亦有不同价钱、包括普罗大众可负担的单位。整体来说,房屋阶梯上有不同层次的选择,让有意置业的家庭按其经济及家庭情况,灵活选择适合的住屋安排。



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4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