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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就减轻中产人士经济负担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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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星期三(十一月二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减轻中产人士经济负担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刘江华提出,内容为:「鉴於外围市场不明朗因素持续,本港面对经济随时逆转的风险,加上通胀持续恶化,中产家庭正面对沉重的经济压力;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当局在新一年度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有效措施,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包括:

薪俸税方面:

(一)按通胀增加薪俸税个人免税额、子女免税额、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以及伤残受养人免税额;

(二)容许子女摊分供养父母或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

(三)宽减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一半;

(四)设立以12,000元为上限的强制性公积金自愿性供款扣税额;

(五)提高新生婴儿免税额至100,000元;

住屋方面:

(六)仿效电费补贴的操作模式,设立每户8,000元的住宅差饷扣减额;

(七)将居所贷款利息扣除享用期由10年延长至15年;

(八)向每个电力住宅用户提供3,600元电费补贴;

教育方面:

(九)设立以10,000元为上限的子女教育开支扣税额;

(十)降低大专学生『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的年息率至2.5%,把须经入息审查的贷款改为免息贷款;

(十一)全面资助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学券计划资助金额,直接资助幼稚园教师薪酬;

(十二)薪俸税个人进修开支扣除额由6万元加至10万元,以及倍增持续进修基金受惠金额至每人可享用2万元资助;

医疗方面:

(十三)设立以12,000元为上限的私人医疗保险供款扣税额;

(十四)增加撒玛利亚基金的资助药物种类,放宽审批资格,并降低病人就药物费用须分担的比率;

交通方面:

(十五)将政府收取的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股息用於降低港铁票价,作为回馈市民的方法;

(十六)促使港铁公司推行全线月票计划;及

(十七)削减无铅汽油税一半,并确保油公司将有关的税务优惠,全面反映在零售价上,并密切监察零售油价变动,以避免油公司『加快减慢』及『加多减少』的情况出现。」

  王国兴、陈茂波、何俊仁、李永达、黄成智、甘乃威、刘健仪、余若薇及梁家骝将就刘江华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又会辩论有关全面改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议案。该项议案由谭耀宗提出,内容为:「鉴於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实施已超过10年,社会各界对该计划提出过不少改善建议,本会认为当局必须就强积金计划进行全面检讨;有关检讨应包括:

(一)尽快落实强积金全自由行;

(二)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强积金计划受托人降低收费,例如立法规定不同种类的投资基金收费上限和收费类别,以及规定强积金计划受托人收取定额行政费,取代以强积金户口资产总值抽取固定百分比作为行政费的做法;

(三)规定强积金计划受托人须向供款人提供不收管理费的银行储蓄形式产品;

(四)增设由政府营运、低管理费、与外汇基金回报挂钩及与通胀挂钩的两种基金产品;

(五)立法规定强积金计划受托人必须在年度报告中列明该年度实收费用的金额;

(六)了解强积金计划受托人的营运成本数据,并参考劳工保险的规管模式,制订对受托人的监管措施;

(七)容许强积金计划供款人,如有一些特殊理由(例如危疾),可申请暂停供款,或取回部分强积金累算权益,以应付燃眉之急;

(八)容许退休人士在65岁后,分期领取强积金累算权益;

(九)设立最高12,000元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扣税额;

(十)推动劳工顾问委员会就强积金雇主供款部分与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对冲的机制进行讨论;

(十一)加强对强积金计划中介人的规管;及

(十二)加强执法及提高罚则,打击拖欠供款情况,

  以达致降低收费、增加雇员的投资选择及完善监管制度等目标。」

  叶伟明、陈健波、涂谨申、李凤英及梁家杰将就谭耀宗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此外,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1年10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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