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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芬兰更新资讯及通讯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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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与芬兰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再度签订资讯及通讯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

  备忘录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通讯及科技)谢曼怡与芬兰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Annikki Arponen代表签署。

  谢曼怡说:「再度与芬兰签订备忘录标志两地政府继续紧密合作,特别是在电子政府、云端运算、无线科技及创意产业等范畴。备忘录为我们建立互惠平台,促进两地的资讯及通讯科技发展。」

  谢曼怡表示,备忘录不单促进政府间的合作,两地的商业及学术机构合作亦会增加。

  根据谅解备忘录,香港与芬兰会在以下共同关注的范畴加强合作和交流:

* 提供网上政府服务;
* 多媒体及软件应用系统和产品;
* 电子贸易;
* 宽频网络及应用系统;
* 互联网应用系统;
* 无线及流动通讯应用系统;
* 数码广播;
* 云端运算;及
* 资讯科技人力发展。

  双方可以不同模式合作,包括在投资及科技方面建立伙伴关系、工商界交流、促进科技发展活动、推广教育及人才培训,以及交换有关政策及规管事宜的资料等。

  香港与芬兰於二○○○年签署第一份资讯及通讯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其后於二○○五更新。根据备忘录,双方进行了互访及交流计划。



2011年10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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