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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保安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四环节)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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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动议辩论(第四环节)的致辞全文:

主席:

提升口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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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是亚洲旅游及服务业中心,近年访港旅客的人数,特别是内地访港旅客的人数不断上升,我们明白议员及公众期望我们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

  因应上述关注,入境处会扩展e-道服务,会于明年一月开始,让已登记的经常访港的内地旅客首先在罗湖及落马洲支线管制站使用旅客e-道服务,而这项服务会陆续推广至其他主要管制站。入境处将在本年十二月,在罗湖、落马洲、落马洲支线及深圳湾等陆路口岸为经常访港内地旅客预先登记使用服务。

  除了在未来数年增加新口岸外,我们正落实为文锦渡和落马洲管制站进行改善工程,将e-道数目倍增,并改善旅检大楼设施,预计相关工程于二○一二年内及二○一三年完成。

  刚才谢伟俊议员提及关于旅游警示的问题,我会在下一节作出回应。谢议员亦提及最近有港人在菲律宾被判监的个案,特区政府是非常关注,入境处一直透过我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及我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大使馆),为当事人提供协助。而大使馆亦曾就个案多次与向当地司法部门接触,了解情况及进展,并且派员前赴监狱探望。入境事务处会继续积极跟进事件。

  为了使在海外服刑的香港居民能够更容易适应服刑的生活和协助更生,特区政府的政策是协助他们移返香港继续服刑,让他们重回熟悉及没有语言障碍的环境,而亲友又能定期探望他们,有助他们改过自新。

  如果该两名港人希望被移返特区服刑,他们可向特区政府或菲律宾政府提出申请。我们将会按照香港法例第513章《移交被判刑人士条例》及特区政府与菲律宾政府就移交被判刑人士所签订的双边协定来处理。一般而言,移返香港的条件包括(一)引致该刑罚的行为如发生在香港,依据香港法律亦构成刑事罪行;(二)被判刑的人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三)判决属于最终判决,而且在当地就该罪行或任何其他罪行并无进一步法律程序正在等待处理;及(四)特区政府、菲律宾政府及被判刑人士都同意移交。

人才入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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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经济一体化,外围经济的变数会对香港这个外向型经济容易构成风险,要保持以至增强我们的竞争力,香港必须汇聚世界各地的人才,在知识型经济的发展中继续争取领先的地位。因此,香港与其他国际都会一样,致力罗致人才,以推动经济、贸易的增长,带来更多本地就业机会。

  香港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取决于多项因素,例如本地的生活质素、就业及创业机会等。政府会维持一贯的开放入境政策,便利全球各地人才来港。现时,有关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的计划并不设名额或行业、工种的限制。透过「优才计划」,各地人才更无须先获本地雇主聘用,便可申请来港。

  在二○一○年,香港共吸纳了超过三万九千名海外、内地的人才。我们会不时检讨相关入境计划的安排,继续致力在促进人才来港以及保障本地劳工权益两方面取得适当平衡,并配合香港社会发展的需要。

  代主席女士,本人谨此陈辞。



2011年10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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