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商标注册处拟更正纪录册资料
*************

  商标注册处(注册处)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宣布,经内部审计后,需要更正商标注册纪录册(纪录册)内的某些资料。

  注册处从近日进行的内部审计,发现由於在资料输入和核对过程中发生人为错误,纪录册内有些关於商标注册申请的提交日期、具有优先权的声称和某些商标状态的资料需要更正。注册处对於今次事件中可能受影响的人士深表歉意。

提交日期的记录

  商标申请的提交日期决定其注册日期和注册届满日期,也决定有冲突商标之间的优先权。一个商标的注册可能因已有「在先商标」而受阻。

  现时,纪录册有超过二十七万个有效注册商标,有关资料均载於纪录册内,并供公众透过互联网查阅;而商标注册处近年每年接获超过两万项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处的内部审计发现有七十八项注册记录及十三项申请记录所显示的提交日期不准确。当中七十三项注册记录及九项申请记录所显示的提交日期比实际提交日期为后,而五项注册记录及四项申请记录所显示的提交日期比实际提交日期为早。

  由於只有极小部分个案显示的提交日期较实际提交日期为早,注册处认为有关的注册拥有人/申请人/第三方有可能会被影响的风险很低。

具有优先权声称的记录

  现时,已在任何巴黎公约国或世贸成员的国家、地区或地方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就同一商标(及就任何或所有相同货品或服务)在香港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可享有六个月的优先权利。

  有一百零九项注册及四项申请记录所显示的有关具优先权的资料不正确。原因是有关商标曾作修改,将某已注册商标的图示加入申请注册商标的图示。在这情况下,具有优先权的声称应被删除,但注册处发现有关详情仍然记录在纪录册内。

  在审核有冲突商标与经修改商标之间的优先权时,经修改商标所包含的已注册商标乃考虑因素之一,而非基於具有优先权的声称。因此,注册处认为有关的注册拥有人/申请人/第三方有可能会被影响的风险很低。

「一系列」商标状态

  注册处发现有三十四个注册及十六个申请应为单一商标的记录被显示为「一系列」的商标记录。注册处认为这些轻微的差异不会对有关的注册拥有人/申请人/第三方造成影响。

已采取的措施

  注册处已向有关的注册拥有人/申请人/受影响人士发出通知,知会他们注册处拟根据《商标条例》对有关注册记录或申请记录作出的修改。注册处亦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刊登通告。受影响人士可在通知发出的日期后三个月内提交书面异议。如没有收到异议,注册处便会作出相关修改。

  为防范类似的事件再发生,注册处亦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提示所有有关员工,特别是处理有关个案的员工,输入准确资料的重要性。此外,注册处已向所有有关员工提供进一步培训和工序参考清单;

(二)在电脑系统加入额外提示,以提高员工的警觉性;及

(三)制订更严密的内部审计安排。



2011年10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2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