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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一环节)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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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一环节)的致辞全文:

主席:

  特区政府在推进与内地和台湾的合作在近年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我亦很高兴听到就这课题发言的议员都大致认同特区政府在这两方面的政策工作方向。

内地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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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内地事务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内地与香港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的合作框架和平台。正如何俊仁议员在发言时提及,内地与香港在经济融合方面是基於相互合作、互补不足的原则发展的。在国家整体层面,正如林健锋议员所说,「十二五」规划明确了香港在国家发展中不可替代的功能定位,配合国家的整体发展方向,共创双赢。在区域合作层面,特区与广东、泛珠省区、北京和上海等都建立了区域合作平台,共同推展互利互惠的合作。在城区的层面,我们与邻近省市正积极推展一些重点的合作项目,包括与深圳市合作推动前海和与广州市合作南沙发展。

国家「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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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十二五」规划已在本年三月公布,港澳部分独立成章,清楚表明了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原则下,在国家发展中有着 独特和不可替代的功能定位,并循着以下三个政策方向推进工作:

  第一,支持香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包括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发展成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增强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

  第二,支持香港培育新兴产业,并让有关产业在内地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及

  第三,支持香港深化与内地经济合作,包括继续实施《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深化粤港澳合作,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以及支持广东对香港服务业开放先行先试。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於本年八月访港时,宣布了三十多项中央政府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而制定的一系列支持香港进一步发展、深化与内地经贸金融合作的具体政策措施,涵盖经贸、金融、旅游、粤港合作及民生和社会事业等不同的范畴。这些新支持政策措施让特区配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工作更具体,更有操作性。就这方面的工作,李国宝议员与黄宜弘议员都有再三强调。落实有关的政策措施,是特区政府未来工作的重点,各相关政策局会积极推进其负责的范畴的相关事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会继续协助处理有关的统筹和联系工作。

粤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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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十二五」规划亦肯定了粤港合作的定位,并为两地进一步合作定下清晰目标。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是粤港合作的重点,至今进度理想,而其中就前海及南沙两个粤港重点合作发展区的推进工作,亦取得阶段性的进展。

  前海方面,国家「十二五」规划确认了前海作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的定位。前海由深圳市政府主导和开发管理,特区政府会继续为其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探讨和制订工作提供意见,并且配合深圳当局积极落实各项有利政策以及优化前海的营商环境,以鼓励港资企业和香港服务提供者开拓内地市场。今年九月於北京召开了第一次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特区政府与中央相关部委、广东省、深圳市的代表共同回顾了自「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批覆以来的工作进度,并就推动前海发展及优化前海的营商环境作出下一步工作的部署。广东省政府於该次会议上公布同意设立在前海的外资服务业企业的服务地域范围可覆盖全省;下放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中的省级管理许可权并支持前海在CEPA中先行先试;以及支援加快前海与周边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对接。
  
  南沙方面,特区政府和广州市政府在今年八月已签署「关於穗港合作推进南沙新区发展意向书」,并建立穗港合作专责小组合作推动南沙发展,包括研究建立南沙创新产业园,促进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合作示范区,以及推动穗港安老服务方面的合作等。

  就李慧攌议员及黄宜弘议员对特区与前海及南沙合作可以进一步跟进的建议,我会尽快与广州及深圳当局展开探讨。

与内地的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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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十二五」规划把发展西部、成渝经济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提升至区域发展的重点战略定位。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在重庆和福建设立专责联络单位,加强和深化香港与成渝地区和福建的多范畴合作,我很高兴得到梁君彦议员及其他发言的议员的普遍支持。本局会积极跟进有关的工作。

  黄定光议员问及现时特区在内地经贸办事处可以如何进一步为香港的企业服务,包括法律谘询的服务等。我想补充,特区在内地的经贸办事处是一直与在内地的香港企业保持紧密的沟通,及提供适当的支援,包括:

(一)收集和发放有关商贸政策、法规和经济发展的最新资料;

(二)举办论坛和研讨会,加强业界对新政策、法律法规和营业环境的了解;

(三)向有关当局反映港商共同关注的商贸问题,并跟进商讨;及

(四)组织业界代表团访问内地。

  除此之外,自二○○九年开始,驻粤经济及贸易办事处一直与社会服务机构合作,向有需要的香港市民提供内地法律的免费谘询服务。透过有关的安排,承办的社会服务机构可以聘用内地的律师,在广州、深圳和东莞分别设有服务点以提供服务。有需要的市民亦可以与驻粤办联系。

对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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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四月,我们成立了「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与台湾的「台湾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作对口,搭建港台直接沟通的平台,以磋商一些涉及公共政策的范畴的合作事宜。

  过去一年,香港和台湾在不同领域的关系和合作都取得良好进展。旅发局已在台北设立办事处,而我们亦正积极筹备於今年内在台湾成立「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负责促进港台经贸、投资推广,以及港台文化交流等。我们亦已进一步放宽台湾居民来港经商旅游的入境措施,让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可以随时来港,并逗留三十天。此外,港台两地也签定了银行业监管合作了解备忘录。在今年八月,「协」「策」两会举行了第二次联席会议,双方同意推展六项新的优先合作,包括教育合作、民商事法律合作、保险业监管合作、深化文化创意交流、贸易便捷化和执法人员交流。

  我们会继续透过「协」「策」两会的平台,秉持善意,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积极和务实地推动港台进一步的合作。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1年10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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