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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附属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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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而制订的四项附属法例将於星期五(十月二十八日)刊宪。

  发展局发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六日)表示,四项附属法例是为实施两项强制计划而制订,而该两项计划将会成为加强本港楼宇安全多管齐下新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两项计划下,建筑事务监督有权要求业主为经常保养其楼宇而进行定期检验及必须的修葺工程。

  《2011年建筑物(修订)条例》於二○一一年六月通过,勾划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的框架和原则。在这基础上,发展局局长制订四项附属法例,即《建筑物(检验及修葺)规例》、《2011年建筑物(管理)(修订)规例》、《2011年建筑物(小型工程)(修订)规例》及《2011年〈2011年建筑物(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以订明两项计划的运作细则。

  四项规例将涵盖以下要点:

* 程序规定;
* 注册为注册检验人员(就强制验楼计划而言);
* 合资格人士的资格及代表(就强制验窗计划而言);
* 订明检验的涵盖范围及标准;
* 详细调查(就强制验楼计划而言);
* 对建筑物及窗户的订明修葺;及
* 自愿遵守规定。

  有关附属法例在十月二十八日刊宪后,将於十一月二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视乎立法会的审议进度,屋宇署将於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起为合资格在强制验楼计划下检验建筑物及监督修葺工程的「注册检验人员」注册。

  发言人说:「屋宇署的目标是在二○一二年第二季开始向目标楼宇业主发出知会函件,通知他们有关强制检验的要求。而两项计划下要求检验建筑物及窗户的法定通知,则预计会在二○一二年末季向有关业主发出。」

  「我们完全明白,强制验楼计划/强制验窗计划要取得成功,先决条件是要向有需要的业主提供适切的支援。因此,政府会联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为在两项计划下的楼宇检验及修葺各阶段,提供全面技术及财政支援,以协助楼宇业主遵从法定通知的要求。」

  每幢接获强制验楼及验窗通知的楼宇,均会获安排房协或市建局的一名联络人,以提供「一站式」查询及支援服务予业主。在财政支援方面,房协及市建局会为合资格的有需要业主提供在强制验楼计划下首次验楼费用的全费资助(设有金额上限)。屋宇署、房协及市建局亦会根据现行的多项计划,包括「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及「改善楼宇安全综合贷款计划」,为所需的修葺工程提供财政支援。有需要的长者业主亦可申请「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有关财政支援计划的详情,可於房协及市建局网站查阅(www.hkhs.com/chi/business/pm_ibmas.asp及www.ura.org.hk/tc/schemes/maintenance.html)。

  强制验楼计划将涵盖楼龄达三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而强制验窗计划则涵盖楼龄达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超过三层高的住用楼宇除外)。楼宇业主须每十年进行一次楼宇检验,而强制验窗计划则规定每五年进行一次检验。建筑事务监督计划每年分别向二千幢及五千八百幢目标楼宇发出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通知。目标楼宇将由相关政府部门、专业团体、非官方组织、物业管理协会代表及区议员组成的谘询委员会挑选。

  除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外,我们亦鼓励楼宇业主对他们的楼宇进行自愿检验及修葺。房协将推行「自愿楼宇评审计划」,嘉许妥善管理维修的楼宇。获该计划认可的楼宇或其相关部分,将被屋宇署视为已在相关检验周期内符合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的规定。房协将於该计划在二○一二年第二季接受申请前展开宣传活动。



2011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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