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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有关司法覆核诉讼的法律援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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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攌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法律援助署(法援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法援)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2001年至今,法援署每年共接获多少宗有关司法覆核诉讼的法律援助申请;当中有多少宗获得批准;总共涉及的法援金额为何;涉及法援金额最高的案件及金额为何;

(二)庄丰源案、就有关美孚新恏第8期附近的住宅发展项目、港珠澳大桥环评报告,以及外籍家庭佣工居港权4宗司法覆核诉讼中,涉及的法援金额分别为何;

(三)2001年至今获批法援的司法覆核个案中,由法援受助人自行选择代表律师或大律师以及由署方指派代表律师或大律师的个案数字分别为何;法援署曾否不接纳受助人指定的律师或大律师人选而改派另一位律师或大律师提供服务;若然,这类个案的数字及法援署不接纳受助人指定的律师或大律师人选的原因为何;及

(四)2001年至今获批法援的司法覆核个案中,有否由律师或大律师免费为受助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个案;若有,这类个案的数字为何?

答覆:

主席:

(一)下表载列过去10年法援署收到的司法覆核申请及获批的法援个案数字。法援署从来没有把所有司法覆核个案所涉及的法援费用作独立分类备存。

  年份  司法覆核 获批的法援
      申请数字 个案数字
  --  ---- ----
  2001   147    20
  2002   144    17
  2003   146    20
  2004   125    18
  2005   180    24
  2006   174    42
  2007   234    99
  2008   364    190
  2009   552    200
  2010   268    93

(注∶法援署除收到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请外,亦接获与入境事务有关并可能涉及司法覆核程序的法援申请,但法援署没有另行记录这类案件的数目。)

(二)下表载列4宗司法覆核诉讼涉及的法援金额:

  案件         法援金额
             (百万元)
  --         -----   
  庄丰源         2.33

  美孚新恏第8期附近    0.26(截至2011年9月底)
  的住宅发展项目     
   
  港珠澳大桥环评报告   1.49(截至2011年9月底)

  外籍家庭佣工居港权   由於法院刚作出判决,
              暂时未能提供讼费数字

(三)答案第(一)部分所述的获批法援的司法覆核个案中,由受助人提名而获法援署指派或直接由法援署指派律师的个案数字如下:

  年份  个案 按受助人提名  法援署指派律师
      数字 而获法援署指派 的个案数字
         律师的个案数字
  --  -- ------- -------
  2001   20     7        13
  2002   17    11        6
  2003   20    19        1
  2004   18    17        1
  2005   24    20        4
  2006   42    39        3
  2007   99    96        3
  2008   190    184        6
  2009   200    175        25
  2010    93    88        5

  法援署没有备存纯粹由受助人提名外委大律师的个案数字,只记录由外委律师或受助人提名外委大律师的个案数字,有关的数字如下:

  年份  外委律师或  法援署指派
      受助人提名  外委大律师
      外委大律师  的个案数字
      的个案数字
  --  -----  -----
  2001     5      14
  2002     6      11
  2003    17       3
  2004    15       1
  2005    21       1
  2006    39       1
  2007    35       0
  2008    43       2
  2009    140       2
  2010    55       1

  法援署没有备存有关受助人提名属意的律师但不获接纳的个案数字。

(四)据法援署所知,未有此类案件。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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