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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租者置其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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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为协助基层市民置业安居,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曾推出租者置其屋(租置)计划,让公屋租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屋单位。但在楼市低潮时,政府要求房委会停止该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租置计划下推售的39个屋邨,共约183 000多个单位当中,至今已出售的单位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并按地区及屋邨列出销售比例;

(二)因应新的楼市及经济情况,当局会否就恢复推行租置计划谘询公屋居民;及

(三)当局将于什么时候或情况下才会考虑恢复推行租置计划?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于一九九八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以达到当时于十年内全港七成家庭置业的政策目标,让公屋租户可选择以折扣价购买所居住单位。

  政府在二○○二年时为房屋政策重新定位,决定集中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并以维持一般轮候册申请人的平均轮候时间在三年左右为目标,但不再采用置业比例为指标,因此再无继续推行租置计划的理据。所以,房委会决定在租置计划第六期甲及乙完成后,终止出售公屋单位。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租置计划下有39个屋邨,共183 568个单位,截至2011年6月底,已出售118 978个单位(不包括已回购单位),占总销售单位的65%。各地区及屋邨的销售比例列于附件。

(二)及(三)回收公屋单位是供应轮候册申请者的重要来源。如果把公屋单位售予租户,有关单位便不能再用作编配之用,从而影响公屋单位的流转及供应,削弱房委会维持一般轮候册申请者平均轮候时间在大约三年的能力。现时公屋轮候册上有逾150 000个申请,我们现阶段没有计划恢复租置计划。

  自租置计划推出以来,房委会在管理租置屋邨的公屋单位亦面对不少问题。在39个租置屋邨内,当中64 000多个仍是租住单位(占租置屋邨单位35%)。不过,无论售出多少单位,所有租置屋邨均与私人物业无异,由业主立案法团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及大厦公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屋邨的公用地方及决定管理的模式。在租置屋邨里,房委会的屋邨管理政策不能全面执行,以致居于租置屋邨和公屋的租户受不同的管理措施规管。举例来说,现时所有租置屋邨均没有在公共地方实行屋邨管理扣分制,房委会只能规管出租单位内的不当行为。

  虽然我们没有打算复推租置计划,根据现行政策,现居于租置屋邨的租户仍可选择购买其租住单位。有意置业的公屋居民,亦可于二手市场购买未补价的租置计划公屋单位和居屋单位。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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