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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申请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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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皇发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七年,当局每年接获多少宗在香港通常居住满七年的非中国籍人士(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的人士除外)提交的香港永久居留权申请;当中有多少宗申请被拒绝,并按申请被拒绝的原因列出分项数字?

答覆:

主席:

  由二○○四年至今,声称属《入境条例》附表1第2(d)段类别的人士(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外籍家庭佣工除外)提出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申请的统计数字表列如下。入境事务处没有备存个案被拒原因的统计数字。

年份    申请个案    获批个案*  被拒个案*
__    ____    _____  _____

二○○四年 13,906  11,989  257
二○○五年 12,870  11,699  346
二○○六年  9,282   7,940  419
二○○七年  9,131   7,167  543
二○○八年  9,491   8,113  627
二○○九年  8,754   6,803  513
二○一○年  8,314   6,681  578
二○一一年  8,580   6,755  455
(截至九月)    

* 代表在该年完成处理的个案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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