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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地方选区分界建议获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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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月十九日)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就二○一二年立法会选举地方选区的分界和名称,以及每个地方选区的议席数目所作的全部建议。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决定,将藉《2011年地方选区(立法会)宣布令》实行。该宣布令将于本星期五(十月二十一日)刊宪,并于十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会省览。

  选管会于九月五日提交行政长官的报告,已在今日按法例要求提交立法会省览。

  选管会建议维持现行五个地方选区的分界及名称。五个地方选区是香港岛(包括中西区、湾仔区、东区及南区)、九龙西(包括油尖旺区、深水埗区及九龙城区)、九龙东(包括黄大仙区及观塘区)、新界西(包括荃湾区、屯门区、元朗区、葵青区及离岛区)及新界东(包括北区、大埔区、沙田区及西贡区)。

  五个地方选区合共有三十五个议席。按照人口的分布,选管会建议分配七席予香港岛、五席分别予九龙西及九龙东、九席分别予新界西及新界东。与二○○八年立法会选举的议席分配比较,香港岛、九龙东和新界西将各增加一个议席,新界东增加两席,而九龙西的议席数目则维持不变。

  选管会在作出建议时,首要考虑因素是确保其建议符合《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章)内列明的人口准则。

  政府发言人说:「这就是每一地方选区的人口,不可少于标准人口基数乘以该地方选区议席数目所得的数目的百分之八十五,亦不可多于该数目的百分之一百一十五。标准人口基数即全港人口总数除以地方选区议席总数。 」

  除法定准则外,选管会亦依照了下列工作原则∶

(一)现有五个地方选区的分界应作为考虑是次划界工作的基础;

(二)如现有地方选区的人口数字维持在标准人口基数规定的许可幅度之内,应尽量采纳其分界作为新的地方选区;

(三)由于香港岛、九龙及新界一向被视为各有其独特性,因此应分开处理这三个地方;

(四)除非有极充分的理由,否则须避免按区议会选区范围来分拆地方行政区。如无可避免须作出分拆,应只有为数最少的地方行政区受影响; 及

(五)政治因素不在考虑之列。

  选管会已按照法例规定进行划界工作。

  在作出正式建议前,选管会已于今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七月二十二日进行公众谘询,并仔细考虑所有收到的意见。选管会亦已根据各项相关的法定准则及工作原则研究各个方案。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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