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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废电器及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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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於2009-2010年施政报告中提出,继开展胶袋征费计划后,政府会於二○○九年年底就推行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谘询公众。其后当局正式於二○一○年一月就引入废电器及电子产品的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计划),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内容主要涵盖全面禁止把受规管的废电器及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洗衣机、雪柜、冷气机及部分电脑产品)当作普通垃圾弃置,并列明消费者、生产者和进口商等各持份者在收集、处理和弃置受规管的废电器及电子产品所须承担的责任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公众谘询已结束多时,政府还未就已收集的公众意见作总结,亦未有就落实计划的细节和时间表,以至最终立法的建议作结论,原因为何;现时推动计划的最新进度为何;及

(二)当局初步就计划的涵盖层面、收费方法、成本分担、废电器及电子产品处理方式、进出口管制和协助回收商回收及处理有关废料等方面所采纳的意见为何;会否考虑把更多电器和电子产品(例如手机等)纳入规管范围;当局预计於何时把立法建议提交本会审议;以及预计落实整个计划的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我们的废物管理策略一向多管齐下,以鼓励减废、回收,以及兴建现代化和符合严格标准的处理设施作为主要方向。为了进一步推动减少废物,我们会就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加快拟备立法建议。行政长官亦已经在2011-12《施政报告》中明确指出,政府会尽快引入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计划》),以减低废电器电子产品对环境的影响。现就问题的两个部分回覆如下:

(一)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公众谘询期间,我们收到意见书超过2 700份。此外,我们以多个不同途径收集公众及持分者意见,包括通过38次简报会、座谈会、研讨会及公众论坛等,接触共超过60个组织及持分者团体,接触层面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品牌代理、分销商、零售商、回收商、环保团体、区议会、社福机构、专业及学术团体及其他谘询组织等。由於《计划》的内容包含涵盖范围、流向管理、妥善处理、分担成本等多个不同范畴,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参考国际间不同的经验,并参考在谘询期所得的回应,以制订落实《计划》各个主要范畴的方案。我们预备於下月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结果,并就《计划》的未来路向征询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二)整体而言,市民大众以至业界普遍对谘询文件内就《计划》所提出的主流方案均表示支持。大部分市民和持分者支持采纳谘询文件内所列出的涵盖范围,即包括电视机、洗衣机、雪柜、冷气机,以及电脑产品,包括桌上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扫描器和显示器。此外,大部分在谘询期所得的意见均同意引入包括进出口许可证的措施,以加强管理废电器电子产品的流向,确保本地产生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留在香港作妥善处理。至於收费方法、成本分担、废电器及电子产品回收和处理方法等方面,我们收集到较多不同意见,特别是个别业界曾就不同方案对业界运作和成本所带来的影响表示关注。

  我们在总结谘询期所得的意见,并在参考国际经验和考虑本地实际情况之后,已就如何跟进《计划》定下主要原则,在收费方式、建立有效配套措施,以及回收和处理本地废电器电子产品等主要范畴,订出建议方案。我们将与立法会讨论及确定这些主要原则,然后开展法例草拟的工作,期间会进一步与业界及各持分者就实施细节进行深入讨论。我们希望可以在2012-13立法年度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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