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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竞争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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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月十八日)就修订《竞争条例草案》的建议,与传媒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已表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将会为商界对《竞争条例草案》的疑虑作出回应。

  我们今日已向立法会条例草案委员会递交修改建议,这些建议涵盖六个范畴,包括条文清晰度、低额模式、罚款上限、违章通知书、私人诉讼及合并规管。

  我们在提出这些修订前已细心听取很多意见,亦谘询了立法会条例草案委员、商界特别是中小企、区议会、学界及专业团体的意见,在维持《竞争条例草案》的完整性及有效性的前提下,回应了商界对条例的关注。

  我将出席下周二举行的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向议员介绍这些建议修改的内容。刚才我亦趁机与几个大商会及中小企商会介绍我们的回应。会议的气氛良好,我们在接下来的时间亦会与有关持份者保持联系。

  我希望在这个新建议的讨论基础下,条例草案的审议过程会进行得更流畅。我相信香港竞争法订立后,会为消费者带来很多好处,并继续维持香港的持续竞争力。

记者:局长,是否不够票(通过条例)才屈服?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认为这次修改回应了商界的关注,整体的条款亦能有效打击反竞争行为。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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