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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就施政纲领中有关房屋事务措施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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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月十八日)出席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简介2011/12年度《施政纲领》中有关房屋事务的措施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很高兴来到房屋事务委员会,向各位委员介绍2011/12年度《施政报告》及《施政纲领》中与房屋有关的政策及措施。

提供稳定公屋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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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详细交代了我们重新定位的房屋政策,当中包括对公屋兴建的长期承担和两项回应中低收入家庭的置业诉求的缓冲措施-(1)复建居屋的新政策,以及(2)优化「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置安心」)。

  在公营房屋方面,我们会继续政府的长期承诺,维持一般轮候册申请者平均轮候时间约三年的目标,为无法负担租住私人单位的低收入家庭及人士提供公共房屋(公屋)。为确保有足够及稳定的公屋供应,我们会积极探讨增加公共屋恏的密度和地积比率,以及检讨那些仍未尽用地积比率的现有旧公屋屋恏的重建潜力。当然,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亦要以维持整体的生活质素为大前提。

复建居屋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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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复建居屋的新政策方面,新居屋主要协助每月收入低於大概三万元,但未能负担「上车盘」的家庭。新居屋与传统居屋的最大分别,是新居屋比较传统居屋更贴合目标申请人的负担能力,因为新居屋计划的定价会与目标家庭的供楼能力挂钩。相比传统居屋,新居屋有三大新元素反映在其对象、单位定价及补价原则方面。

  此外,新居屋计划是一个「可进可退」的缓冲机制,目的是当私人住宅物业市场因为供求问题,以及内外的宏观经济因素令本地楼市出现失衡时,提供缓冲。房屋委员会会负责提供新居屋计划下的单位,及厘定新居屋计划的执行细节。

优化「置安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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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项重新定位的房屋政策就是优化「置安心」。政府会继续与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合作,推行「置安心」,为收入相对较多,即月入约四万元以下的家庭提供实而不华的中小型单位,让他们可以先租住「置安心」单位,同时为日后置业作好准备。「置安心」是新居屋计划之上的另一住屋选择,是另一项置业缓冲措施。社会各界人士在过往一年就「置安心」提供多方面意见,在细心研究过后,我们将会优化「置安心」的执行细节。

  第一项优化措施,是在「先租后买」的模式外,提供「可租可买」的选择,让参加者可以无须经过租住单位的过程,一开始便以市价直接购买「置安心」单位。第二项优化措施,是为楼价设定「封顶价」,目的是保障选择「先租后买」的参加者不会因为楼价上升而打乱置业计划,这个安排更能为他们的储蓄计划定下较明确的目标。除了引入两项优化措施外,「置安心」最基本的元素不变。

为公屋居民缔造理想优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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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透过上述重新定位的房屋政策来回应市民大众对住屋方面的期望外,我们亦会一如以往,致力为居住在公屋的居民缔造理想优质的生活环境。来年,我们会继续加强屋恏的绿化工作;在依山而建的公屋屋恏安装升降机或自动扶梯,为没有升降机的公屋加装升降机;邀请非政府机构伙拍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举办活动;以及优化公屋编配政策以鼓励公屋家庭成员互相扶持和关怀长者。此外,为纾缓基层市民的压力,政府会为公屋租户代缴两个月租金。

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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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相信各位议员亦已知悉,在进一步加强对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规管方面,运输及房屋局於2010年10月成立的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已完成工作,并於2011年10月向我们提交了报告。运输及房屋局现正研究有关建议,目标是以白纸条例草案形式进行公众谘询,以加快有关立法工作的进度。这项工作是我们来年的一个重点,我们会全力以赴。我们会於2012年第一季把条例草案送交立法会审议,并尽力在2012年完成立法,希望议员们会就这方面的工作,给予我们全力的支持。在条例获通过后,我们会在一年内成立执法机构,以执行新法例。

  最后,我欢迎各位委员提出问题和意见,多谢主席。



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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