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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活动正式指引今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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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今日(十月十七日)发表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活动正式指引。

  选管会发言人说:「选管会公布这套更新指引前,已充分考虑在公众谘询期内收集到的意见。公众谘询期为期三十天,在七月二十二日结束。」

  他说:「选管会促请有意参选人士熟读指引及相关的选举法例,并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二○一一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非区议会界别分组於十一月八日至十五日期间接受提名。港九各区议会界别分组及新界各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则为十一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

  如某界别分组选举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配予该界别分组所选出的选举委员的人数,便须於十二月十一日进行投票。

  正式指引可从选管会网页(www.eac.gov.hk)下载,或於选举事务处及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



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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