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男子违规经营会社被判罚
***********

  一名男子今日(十月十二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被判罚款三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今年三月巡查尖沙咀亚士厘道一间领有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社。调查期间,牌照处人员发现合格证明书已失效。根据牌照处的纪录,该会社在巡查当日并未获发有效的豁免证明书或合格证明书,经营该会社的男子因而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4(1)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