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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公众谘询今日展开(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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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今日(十月十一日)公布行政长官选举活动建议指引作公众谘询。

  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今日在记者会上说:「谘询期于十月二十四日结束,欢迎市民在谘询期内就建议指引递交书面意见。」

  冯骅法官说:「因应明年三月二十五日举行的下一届行政长官选举,选管会制定了新的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建议指引是以现行的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作为基础,再作出适当修订,主要反映相关选举法例的最新修订。」

  建议指引的其中一项主要修订,是说明有意参选者必须取得不少于一百五十名选举委员的提名。

  因应《行政长官选举条例》有关投票程序的修订,建议指引列明,无论在有竞逐的选举或只有一名候选人的选举,候选人须取得选举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的支持(即超过六百张有效选票),才可以当选。建议指引亦列明当有超过两名候选人竞逐时所采用的投票安排。

  根据《选举开支最高限额(行政长官选举)规例》,选举开支限额已修订为一千三百万元。

  有关以电子方式展示、分发或使用选举广告,建议指引亦列明候选人以电子方式向选举主任提交声明和广告文本的安排。

  此外,因应《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新增的条文,建议指引列明候选人如发现其选举申报书有轻微错误及/或虚假陈述,而累计总价值不超过五千元,他可以根据宽免机制的规定,向总选举事务主任申请修正选举申报书的内容。

  建议指引亦更新了选举委员会各界别及界别分组须选出的选举委员数目。

  市民可于谘询期结束前,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选管会秘书处,亦可透过传真(2511 1682)或电邮(eacenq@reo.gov.hk)递交。逾期递交的意见将不获考虑。

  市民亦可出席公众谘询大会发表意见。公众谘询大会于十月二十日下午六时三十分至晚上八时在跑马地黄泥涌道133号礼顿山社区会堂举行。

  建议指引可于选管会网页(www.eac.gov.hk)下载,或于选举事务处及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

  如有查询,请致电2891 1001。



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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