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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提名十一月八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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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一年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非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由十一月八日开始,至十一月十五日结束。港九各区议会界别分组及新界各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则为十一月十八日至十一月二十四日。

  如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逾配予该界别分组的选委会委员的人数,便须於十二月十一日进行投票。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十月七日)说:「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以及已登记为有关的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或与该界别分组有密切联系。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和丧失该资格的详情分别载列於《行政长官选举条例》附表第17,18及18A条。」

  发言人说:「提名表格须最少由五名已登记为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签署,而每名投票人就某一选委会界别分组可签署的提名表格数目不得超过空缺议席的数目。」

  获提名人士须在提名期内亲自把已填妥的提名表格和一千元选举按金送交有关的选举主任。在提名期内,选举主任会於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接受参选人士递交提名。

  发言人说:「提名人士应尽早递交提名表格,以便在提名截止前有时间更正表格上的错漏地方。」

  提名表格可於各区民政事务处、选举主任的办事处,以及选举事务处位於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的办事处索取。提名表格亦可以从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下载。

  选举管理委员会已为各界别分组委任了选举主任,负责接受有关界别的提名表格及处理其他选举事宜。

  有关今次选举及委任选举主任(附有选举主任办事处的地址)的公告,已於今日刊宪。选举事务处网站亦载有选举主任的名单。

  如有查询,请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2011年10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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