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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秘书处安排穿梭巴士接载公众人士往返旧立法会大楼与立法会综合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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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今日(十月六日)宣布,遵照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于十月四日的会议上所作的决定,由明日(十月七日)开始,公众人士如欲前往立法会综合大楼,可使用现时由秘书处提供来往旧立法会大楼及立法会综合大楼之间的穿梭巴士服务,以方便他们前往综合大楼旁听立法会及其委员会的会议。

  目前,议员、秘书处职员及传媒代表均可使用该穿梭巴士服务,往返立法会大楼及立法会综合大楼。有关服务由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提供,约十分钟一班。如欲使用有关服务,请于服务时间在旧立法会大楼停车场,以及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一(议会楼)排队等候。



2011年10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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