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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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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门建筑有限公司及浩华钢铁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九月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罚款二万元。

  案情涉及一宗本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薄扶林一个建筑地盘内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被一个正在拆卸中的钢托架击中头部,其后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a)、6A(3)及13(1)条的规定,东主须为雇员设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是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元。



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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